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湖北法院发布多起典型案例 三种情形下支持退还彩礼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5日07:27 来源: 楚天都市报

绘图/刘阳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吴丽芬 王珍 杨书洁 实习生 汪旸

认识一个月就结婚,婚后一个月就分居,3个月后起诉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结婚没办证,“离婚”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一方购买婚房,另一方负责装修,婚没结成要求退“装修款”……连日来,湖北省多个法院发布有关“彩礼返还”的案例,并详细解读了支持彩礼退还的三种情形。

“闪婚”“闪离”男子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2022年1月,朱某和陈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一个月后,两人登记结婚。但由于双方缺乏感情基础,婚后矛盾重重,仅一个多月便分居了。

3个月后,男方朱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女方陈某退还彩礼8万余元。陈某认为,彩礼系朱某自愿赠与,不应退还。

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均表示感情确已破裂,故准许离婚诉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案中,原告给付彩礼后,导致其家庭生活困难,现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关于返还金额,结合原、被告共同生活等实际情况,酌定为3万余元。

“离婚”彩礼返还可扣除共同生活支出

2021年10月,魏某和鲁某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开始同居生活,但未领取结婚证。男方魏某的父亲向女方鲁某支付了彩礼20万元,并购买“三金”。一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欲解除婚约。

2023年4月,魏某诉至天门市人民法院,要求鲁某返还彩礼、金银首饰等费用合计25万余元。鲁某认为,该款项系魏某赠与,且双方已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不应全额返还彩礼。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调解。但由于鲁某同意返还的金额与魏某诉求相差很大,调解未果。

法院审理认为,鲁某应向魏某返还彩礼11万元,扣除鲁某为两人共同生活支出的3万元后,依法判决鲁某实际返还魏某8万元。两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办案法官介绍,我国部分地区仍习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结婚的标志,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返还彩礼不能一概而论。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共同生活,法院可以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有无生育子女等情况,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数额。

订婚后装修对象房屋,分手后可退钱

2022年初,小帅和小美(均为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一个月后举行订婚仪式,小帅给了小美3.6万元“彩礼钱”。此后,两人同居一段时间,小帅外出务工。

2022年6月,小帅对在游戏中认识的女性有语言上的挑逗行为,并赠送超越正常交往尺度的礼物,小美为此与小帅发生矛盾,但未结束恋爱关系。2022年11月,小美父亲承诺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用于二人结婚,由小帅支付装修款3万元。

此后,小美提出解除婚约。双方就返还彩礼及装修款一事未达成一致意见,小帅向利川市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返还。小帅支付的3.6万元应属彩礼,小美应当返还。对于小帅给付的3万元房屋装修款,结合双方对婚约关系的处理、态度等因素,酌定由小美补偿小帅1.5万元。

办案法官介绍,男女双方恋爱期间,基于结婚为目的支付的房屋装修费用、购买房屋家电家私等大额支出,除有证据证明是无偿或不存在可撤销赠与的情况外,当婚姻关系未达成时,出资一方可要求取得财产一方返还部分或全部出资款。

【责任编辑:张依】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