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郑雅曼)“‘武汉人社’小程序我们已经重新升级了,群众反映用起来更方便了,法院的司法建议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指导参考。”近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江岸区法院反馈了司法建议落实情况,这也是“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府院联动机制”改革成效的真实写照。
2023年4月以来,江岸区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健全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改革事项的八家试点单位之一,也是武汉市唯一入选该项目的试点单位。6月改革正式启动后,江岸区法院围绕先行区创建加强探索,开展“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府院联动机制”改革,通过聚焦个案处理,发出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
2022年8月以来,该法院开展行政审判情况调研,发现部分行政争议通过府院联动,以司法建议形式得到实质化解,双方接受度和获得感都较高。该法院迅速将经验总结转化为制度性成果,探索推进“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府院联动机制”改革项目,通过强化府院衔接,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促进作用,进一步优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后,能否反馈落实到位呢?”“行政机关若遇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困惑,又该如何解决?”2023年8月,江岸区政府和法院共同制发《关于建立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推出定向联络、重大事项司法建议论证等六大机制,属全省首创。
为科学制发司法建议,《实施方案》作出制度设计: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等方面司法建议,由区法院提请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论证,必要时邀请专家参与论证或出具意见;有关单位对改革创新、联合执法等工作需要区法院提供“法治参考”,可提请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法治良策。
为了做好“后半篇”文章、让司法建议“落地见效”,《实施方案》还从政府、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入手,持续强化府院有机衔接。明确被建议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司法建议内容、反馈落实情况的,由区司法局进行督办;每半年总结司法建议落实反馈情况并通报;将司法建议落实反馈情况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内生动力;被建议单位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可以不采纳司法建议的,由相关单位共同讨论。
六个方面完善具体机制,实现司法建议制发、转办、反馈的闭环管理。试点至今,江岸区法院已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5份,达到指定期限内反馈率100%、采纳率100%,推动区民政局完善婚姻登记相关工作流程等,通过最大化发挥司法建议“预防能效”,切实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