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毛文革)11月7日,武穴市检察院检委会讨论通过《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反向衔接”为工作切入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规范化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办理案件化,进一步探索监督办案一体化新路径。
“刑事检察部门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均应进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排查,提出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实施办法》明确,要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目标,落实好“罚当其错”“罚当其责”原则,着力破解不刑不罚、应移未移、应罚未罚等短板弱项。
同时,《实施办法》对职责分工、线索流转、立项办理、数字赋能等办案流程、具体时限及新方向进行了明确,对当前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统一受理、意见听取、闭环反馈等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的闭环管理。
为促进办理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检察案件的“高质效”审查,该院还制定了《武穴市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重点罪名审查实用手册》,为办理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检察案件提供指引。《实用手册》将《刑法》与行政处罚对应的罪名及法条进行罗列对比,既方便办案人员对案件的审查,又统一了法律法规的适用,是办理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检察案件的“一把标尺”。
据了解,自2023年7月份以来,该院已对132件不起诉案件实行“每案必审”。其中,针对不起诉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发出《检察意见书》17件,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武穴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立足《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一体化履职、融合履职优势,通过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打造武穴检察工作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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