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验光师进行综合验光仪的操作 受访者供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孩子经验光,新配一副眼镜戴上后却出现头晕、眼胀等不适,店家以“眼镜是定制商品”为由拒绝退货。近日,经湖北省眼镜行业协会维权办公室调解,这起眼镜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验光配的眼镜让人头晕
12月10日,鄂州市民陈女士在位于鄂州市鄂城区武昌大道的一家眼镜店内,花费500元为孩子验光配镜。验光结果显示,孩子双眼视力的近视度数均有加深,双眼由此前的100度近视,分别上升为150度和200度。
当日下午,她将新配好的眼镜给孩子戴上。晚上,孩子称戴上新眼镜后,感觉头晕、眼胀,很不舒服。第二天,她向该眼镜店询问,得到的回复是:“刚更换度数的眼镜,有轻微不适感是正常的,多戴几天就好了。”
这让陈女士心中产生疑虑:孩子在配第一副眼镜时,并没有表示出任何不适,难道是这次验光不准确?随后陈女士带孩子前往当地一家眼科医院和另一家眼镜店重新检查。
经验光,这两家机构给出的验光结果一致:左右眼视力分别为100度和175度。也就是说,之前那家眼镜店验光结果,很可能与实际结果不符,从而导致孩子佩戴眼镜后产生不适症状。
陈女士说,因孩子眼镜佩戴不适,她来到该眼镜店要求退款,眼镜店却以“近视眼镜属于定制商品”为由拒绝退款,只愿意重新验光配镜。
陈女士拒绝在该店继续配镜,认为该眼镜店验光质量无法保障,已对该店失去信任。
双方不能达成一致,陈女士只好向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经调解商家同意退款
12月13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将该案转至湖北省眼镜行业协会维权办公室。该维权办公室负责人宋为民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商家和消费者联系并核实情况。
调解中,宋为民向商家讲解了相关政策。宋为民表示,虽然每个消费者因个体因素差异,眼镜度数也各不相同,但大部分近视患者所使用的镜片都是库存镜片,即镜片的度数在生产的过程中已经被确定,且是批量生产而不是单独生产的。此外,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在湖北省眼镜行业协会维权办公室的调解下,商家同意退款。当天,陈女士将眼镜和赠品退回眼镜店,并收到眼镜店的全额退款。
“近视眼镜度数过矫或者欠矫,都会引发眼部不适,有时候还会引发近视加深,所以科学准确验光十分重要。”宋为民表示,根据湖北省眼镜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消费者在佩戴新眼镜时如果感到不适,眼镜店应当及时按照定配眼镜的定配单、验光处方单的要求,检验眼镜光学参数,并重新验光和进行光学校正、舒适校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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