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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开启房产“卖旧换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31日10:49 来源: 宜昌发布

想要卖旧房,又想买新房

更想要一次性搞定

怎么办?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宜昌城区推广

为期1年的

房产“卖旧换新”交易模式

一次满足你的卖房买房全部需求

一起来看看吧

参与对象

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下同)范围内拥有自有住房的居民。居民个人征信正常,无不良贷款记录,拥有的房屋产权明晰且有权处理该套旧房,房屋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以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支持政策

购房人完成“卖旧换新”的,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旧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若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成功售出,且购房人完成新房房源购买,则: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旧房总价款向旧房购买方予以补贴。

旧房销售的居间服务费用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支付,费用不超过旧房销售总价款的1.5%。

装饰装修企业为新房购买方免费提供2套装修设计方案。

若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未成功售出,参与各方明确终止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购房人退还定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购房人收取居间服务费用。

与居民签订“卖旧”服务协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须无偿为居民提供制作全房美图专属海报、优质看房视频、二手房网站宣传渠道优先置顶等服务。

办理流程

有旧房置换需求的购房人与“卖旧换新”联盟名录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沟通需求、达成“卖旧”服务协议,通过“卖旧换新”联盟房地产项目名单选定心仪的新房房源。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装饰装修企业和意向购房人共同签订“卖旧换新”协议,购房人向属于“卖旧换新”联盟的新房项目缴纳相应的购房定金,并签订“换新”认购协议,锁定房源。

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对购房人的旧房进行查证、验房、实勘、评估,提供符合市场成交价的二手房销售指导价格,并根据“卖旧”服务协议在约定期限内帮助居民通过线上流量倾斜、线下聚焦推广等多种方式加大旧房营销力度。

若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成功售出,则购房人需完成新房房源的购买,否则开发商有权不予退还定金;若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无法成功售出,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退还购房定金,购房人无需承担违约风险。

【责任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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