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邓涵兮)“案件很复杂,没有经过专业鉴定,责任也没有判定依据,好在死者家属通情达理,愿意接受我们的调解方案,依法维权比‘闹’靠谱多了。”看到手机上前不久在村卫生室输液过程中突然猝死的死者家属传来已经收到赔偿金的截图,荆门市东宝区石桥驿镇负责该纠纷调处工作的周可武说道。
周可武自1995年12月经手基层法律工作,整整28年,从盐池到石桥驿,从办公桌到田间地头,变的是工作的地点,不变的为民做实事的初心,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而相较这些荣誉,他更看重的是:“群众遇到纠纷麻烦事,愿意来找我的这份信任。”
调解纠纷得一碗水端平。问起调解工作最大的诀窍,周可武毫不犹豫回答,是公道。可公道话不好说,说出来总要得罪一方,“但公道话又必须说,不然还当什么调解员、又算什么共产党员。”
2023年7月,207国道上来自全国各地的货车络绎不绝,辖区某企业门前伴随着几声急促的喇叭声,一辆江苏牌照的货车紧急刹车,惊险地停在距离前车半米的地方。原来是后车司机正准备加速超车时,突然发现前车打了一个左转灯后迳行左转,在驾驶责任上两个司机争执不下,随即大打出手,均负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其中江苏司机蒋某更是鼻骨粉碎性骨折,短期内无法复工。案情简单,责任清楚,可调解工作进行的并没有想象中顺利,外地司机蒋某以“本地律师肯定维护本地人的利益”,多次对调解建议提出质疑,周可武随即拿出法律条文现场解说,指出自己每一条建议的法律依据,并且找了大量类案的赔偿标准供蒋某参考。最终经过7个小时的调解,一场由车辆驾驶引发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为百姓维权系职责所在。2022年1月,花园村支部书记赵珊珊打来电话:“周律师,麻烦过来看看,承包了三个组的鱼塘老板不干了,欠村民的租金给不了,我们跟老板谈了好多次都谈不拢,该怎么办啊!”“现在是法治社会,调解不拢还能通过诉讼程序争取合法利益,我是你们村的法律顾问,我来做你们的代理人。”7月,看着周可武转交至手上的判决书,赵珊珊竖起了大拇指。
从2018年起,周可武与石桥驿镇花园村等村、社区签约,成为了村里的法律顾问,承担普法培训、文书代写、合同审查、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等公共法律服务。像欠款纠纷、继承纠纷、土地承包补充协议代书……村民碰到了法律问题,就直接用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向他咨询,虽然手机变成了热线,占用了他大量休息时间,但周可武依然乐此不疲地耐心回复,“农村与城市不同,法律服务资源相对匮乏,老百姓遇上了问题不知道怎么依法维权,需要有人指路,现在正值乡村振兴,村里引回来不少项目和资源,但是合同风险我们都不懂,也需要有人把关。”赵书记介绍到“能有周律师这样的专业人才在,我们工作起来才能得心应手。”
化解矛盾要情、理、法并重。2023年3月,辖区某村农户去世,村委会为其安顿好一切后事,但却在处理遗产上与其家人产生了争议,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村委找到“驿和”调解工作室,工作人员根据案件具有遗产处理的特殊性质,指派了具备法律专业能力的周可武作为本案的调解员。经过详细了解案情,周可武敏锐的察觉到本案症结在于当事人未与供养的村委签订明确遗产处理方式的书面协议,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由国家或者集体组织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自然人,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考虑到机械地按照法条处理,不仅不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还会让双方的矛盾会越积越深,今后村委再处理类似工作时,势必会产生消极心态。因此,周可武多次与民政部门和涉案银行交涉,也反复上门做当事人家属的思想工作,此纠纷在情法并重中得以化解。“调解工作同样就如同‘问诊把脉’,需要不断摸索,只有找到最关键的‘症结’,才能解开‘病疙瘩’,这个过程中,情、理、法一个都不能少。”周可武总结到。
问起参加驿和调解工作室的感受,周可武动情地说道,“解开每一个矛盾的疙瘩都是一次挑战,解开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我的心中就有一点小小的成就感,因为我为社会稳定作了小小的贡献,只要身体允许,调解员的工作我会一直干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