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
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支持对象和重点
(一)申报对象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2019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3.毕业5年内(2019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需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申报人和项目之前获得过“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或本项目扶持资金的,不再重复享受。
(二)支持范围
重点聚焦项目的带动就业、创新引领、经营现状和发展潜力等方面,主要支持以下行业:一是农、林、牧、渔类。二是信息技术类,包括光电子信息、算力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量子科技、物联网技术、网络安全、云计算、通讯技术、区块链等。三是制造业类,包括现代纺织服装、节能环保、智能家电、新材料、低碳冶金、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北斗、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军工等。四是文化教育类,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五是社会服务类,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家居、物流、教育培训、生命健康、交通、零售批发、人力资源服务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二)申报人自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注册之日起即为法人或股东。
(三)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四)公司成立时间为法定代表人就读高校期间,或法定代表人高校毕业5年以内,且工商注册时间在2023年7月1日前(不含2023年7月1日)。
(五)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未发生变更。
(六)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自申报之日起至2024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期间,扶持对象和项目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
(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
三、申报材料
申报者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546.html,下载学习《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认真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电子扫描件:(一)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照(白底证件照)。请上传大小不超过5M,格式为JPG或PNG的个人登记照。(二)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学历电子认证表。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2.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3.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申请认证)。(三)项目商业计划书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543.html下载模板。请严格按提供的模板撰写商业计划书,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商业计划书中必须包含近两年主要产品或相关服务收入金额,以及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附产品实物或服务内容照片。商业计划书中的主要产品或相关服务必须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一致,若现场核查发现不一致的,取消申报资格。(四)吸纳就业凭证1.劳动合同。公司与3名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对全职不作硬性要求。2.工资流水。可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601.html下载模板。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为上述3名员工发放的连续3个月工资记录。工资记录提供方式为:(1)工资由对公账户或法定代表人个人(或财务人员)银行卡发放的,上传银行记账凭证(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加盖银行公章(或电子章)。(2)工资由支付宝支付的,上传《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含支付宝业务凭证专用章)。(3)工资由微信支付的,上传《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含财付通支付业务凭证专用章)。(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可以现金发放形式,提供现金发放凭证。其他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现金发放凭证一律不作为工资发放凭证。
(五)其他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资质证明(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1月5日至3月15日)。项目申请人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
按照身份类别,选定申报通道,点击“我要申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或者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二)项目审查(1月5日至5月31日)。项目审查与项目申报同时进行。
1.资格审查
对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各县市(区)团委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
4月5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4月19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4月23日前各市州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4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签字盖章后,送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于5月3日前报送至市(州)人社部门备案。
2.项目初选
市州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团委组织实施,可通过项目路演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进行。项目基本资料可登录系统下载。评委由各地自行邀请,评委由大学生创业导师、创投机构负责人、行业相关企业高管或专家,按照2:2:1的比例组成,并签订评委承诺责任书。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项目初选评审标准,分行业类别(A类—E类,共5类)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各类别申报项目比例择优推荐到省级,各地推荐数量不超过分配名额数(分配名额另行下达)。初选晋级项目名单将在市州人社部门或团委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月20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将初选项目进行网上推荐提交。
(三)省级核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对市州推荐到省级的项目进行资格核查,确定进入省级评审项目名单。
(四)省级评审。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组织省级评审,确定项目初步扶持金额。省级评审团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
对拟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进行专家复审。
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需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不参与创业大赛的项目,扶持资金只给予8万元资助。
(五)资金拨付。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拟扶持名单,通过申报平台、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到项目举报线索,一经核实的,立即终止该项目扶持。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下发确定通知,由各地人社部门核实项目账号,将拨付资金名单提供给当地财政,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五、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5万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创业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和项目融资等服务。对获得8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企业,优先在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
省人社厅
联系人:王苇杭
电话:027-8665664787811208、86652569邮箱:892959253@qq.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邮编:430071
省教育厅
联系人:姬同桀龙
电话:027-87858627邮箱:hbcypx@91wllm.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69号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邮编:430071
团省委
联系人:杨洋
电话:027-87233582邮箱:hbsqczx@126.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邮编: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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