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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名酒标识,这家副食店被告上了法庭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0日13:37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陈木子老居民楼下的小店、街头巷尾的便利超市、城郊乡村的小卖部……这些随处可见的零售商店,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维权意识提升,越来越多的小超市、个体经营户等作为被诉对象而坐上了东湖高新区法院的被告席。4月18日,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在关东街道新世界社区巡回审判点审理了一起商户店招门头商标侵权案件,特邀社区周边中小商户旁听庭审,强化知识产权意识。

基本案情

原告“五粮液”为国内知名酒水品牌,酿造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曾获得国家名酒、中国驰名商标等多项荣誉,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1年,五粮液公司发现,武汉东湖高新区某副食店未经其授权,擅自在店铺招牌上突出使用“五粮液”等字样标识,后公司委托代理人在该店进行消费,并和公证人员对店铺位置信息、工商信息、购物现场、付款账单等过程进行拍照公证。

2023年10月,五粮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副食店立即停止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

收到五粮液公司的侵权通知后,某副食店立即拆除了相关招牌,且没有再继续使用侵权标识。

4月18日,在庭审中陈述完相关情况后,原、被告主动提出愿意进行调解。在法官丁军伟的主持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意见。某副食店向五粮液公司当场支付了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双方就此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今天将庭审搬到社区中来,就是想让大家了解知识产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不要以为知识产权侵权是只属于大公司、高科技的‘专利’,小商户也会发生知识产权侵权。”

庭审结束后,法官丁军伟及时以案释法、答疑解惑,以“中小商户也会遭遇知识产权侵权”为主题,向前来旁听的商户普及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近段时间,东湖高新区法院审理了许多涉及中小商户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既有因为门头招牌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显著部分构成商标侵权,也有擅自售卖动漫角色周边零食、玩具、日用品等侵犯作品发行权,还有销售假冒伪劣、来源不明商品造成侵权等案例。

“只是做点小本生意,怎么突然就变成假货了呢?以后这种‘无妄之灾’,应该怎么避免?”

面对商户的疑问,丁军伟法官建议大家,一定要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树立品牌意识和注重证据意识。尽量从正规的厂商或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销售者处进货,查看经销商或批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明等,并且要保存好进货单据、支付凭证、收据、发票等,这样即使发生纠纷,也可以充分利用合法来源抗辩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最大限度降低经营风险。

法院 知识产权 东湖高新 【纠错】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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