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陈春林 张梦捷 黄洋)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法院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4月15日下午江汉区法院民一庭“法言她语”家事法官与区妇联社区妇女干部(左)一同向当事人发送提示卡。
闻令而动,听令而行。武汉法院积极响应最高院号召,全面部署“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4月15日,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联合社区妇联干部向当事人发出了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该案中,刘某与江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18年,法院判决准予刘某与江某离婚,并由刘某每月承担抚养费2000元。2023年,刘某因收入下降导致经济困难,起诉申请变更抚养费金额。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判决减少原告刘某抚养费至1000元。4月15日,法官和妇联干部一同向刘某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当事人在离婚后继续关心、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要因降低抚养费而减少对孩子的关爱,要通过精神上的鼓励和陪伴,承担父亲的责任。刘某表示,即使降低了抚养费,自己也会多陪伴孩子,尽己所能关注孩子的心理和情感需求。
武汉市其他各基层法院也陆续发放了各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截至目前,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武汉各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发放全部实现破零。
武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于督促父母当好合格家长,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部分当事人向法院表示,“离婚后会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扶养、教育问题,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