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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抓到了!武汉围捕暹罗鳄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1日22:21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先宏 通讯员 张胜 王璐 陈雪莹

第二条抓到了!历经4天3夜精心布控、“水陆空”搜寻,武汉渔政于6月10日晚9时48分,在长江武汉阳逻段,成功捕获第二条暹罗鳄。

长江边惊现鳄鱼,现场捕获第一条

6月6日下午4时多,武汉一钓友在长江新区阳逻港上游的芦苇丛中发现鳄鱼,他拍下视频并发送到钓友群和抖音。

当晚,武汉渔政监测到这一信息并辗转联系到抖音发布人,初步确认鳄鱼出没区域。

7日上午,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会同长江新区、长航公安等单位赶到现场,展开踏勘和搜寻。

经大范围搜索,在一个芦苇杂生的江滩坡岸处发现一条鳄鱼,但它迅速溜进江中、潜入水下。

守到下午1时许,这条鳄鱼再次爬到岸边。渔政人员和钓友陶华军,悄悄上前,用自制套杆套住鳄鱼,将其捕获。但仍有一条鳄鱼没有捕获。

经湖北省水生野生动物救治救护中心专家杨浩现场鉴定,这是一条暹罗鳄。

紧急布控搜寻,4天3夜抓住第二条

长江边惊现鳄鱼,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清查源头,了解来源,尽快抓捕。

当晚,成立由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总负责,多个部门、单位联动的应急处置专班,武汉渔政调集5条船艇组成现场指挥中心。

通过无人机巡航、渔政天网监控、人员岸上蹲守、水面船只搜寻等方式,应急专班持续搜寻其他“漏网之鳄”,并预设了套捕、网捕等多种抓捕方式。

由于发现鳄鱼地点附近芦苇丛生、水面宽阔,水下有沟壑石块,迟迟未发现新的鳄鱼踪迹。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长江生态安全,省农业农村厅、武汉市委、市政府持续关注事情进展,并协调相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支持。

现场搜捕人员高度怀疑鳄鱼受惊后向下游逃离。于是,扩大搜索范围,并通过武汉市钓鱼协会召集10名长江退捕渔民及导钓员参与延伸搜索。

6月10日下午3时许,渔政人员驾驶快艇巡查江面时,在鳄鱼发现点下游约3公里处,发现第二条鳄鱼踪迹,但鳄鱼很快沉入水下,消失不见。

现场专家判断,鳄鱼未受到惊扰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远距离移动。据此,现场指挥员一方面派出船只持续盯守,一方面迅速组织围网和操作人员。

下午4时50分,再次发现鳄鱼踪迹。按照预案,指挥中心迅速安排退捕渔民,在鳄鱼出没地域设置双层围网,网深5米,长50米,将鳄鱼牢牢限制在围网中。

晚9时10分左右,抓捕人员利用鳄鱼眼睛夜间在强光下发光的原理,通过强光手电照射,精准锁定鳄鱼位置。

围网越收越小,鳄鱼无处遁形。养鳄专家胡庆其,出手如闪电,使用大号抄网兜住鳄鱼拎出水面,然后迅速将它按压在船头,用胶带缠住嘴部,用捆扎带将四肢反绑。至此,第二条鳄鱼成功捕获。

经鉴定,这条鳄鱼约为一岁半,雄性,幼体。测得其体长1.3米,体重13斤。

目前,两条被捕获鳄鱼已转送到湖北省水生野生动物救治救护中心(东湖海洋乐园内)安置。

来自何处?鳄鱼放生涉嫌违法

此次长江边发现的鳄鱼来自何处?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文高介绍,可能的来源有三:一是养殖鳄鱼运输途中外逃,但鳄鱼运输一般会捆绑嘴部;二是养殖场外逃,但经排查,鳄鱼发现地没有养殖场;三是有人私下违法放生。

“第三种可能性最高。”王文高说,捕获的两条鳄鱼嘴部均有表皮脱落、溃烂,这是捆绑所致,所以两条鳄鱼很大可能是有人违法放生。

根据相关规定,放生鳄鱼涉嫌违法,会受到行政处罚,最高可罚款5万元,而且要承担捕获的责任。如果放生鳄鱼,对他人或公共安全造成威胁,还可能构成犯罪。

武汉渔政提醒,不科学的放生,等于杀生。外来物种及有攻击性动物切勿随意放生,以免对生态环境及公共安全带来危害。

【责任编辑: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