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司法局深刻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紧围绕提高法治思维、优化法治环境、增强法治保障等核心,以更大力度、更优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消痛点、疏堵点、破难点,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营商环境“优越度”助力县域经济“加速度”。
这几日,在孝昌县城乡接合部开超市的黄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货架上5瓶酸奶饮料过期了,但已经销售了3瓶,货值15元。如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她就要被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这对她的小超市而言,无疑是“天价罚款”。
“如果没有该机制,我就要被罚款5万元以上。我的超市位置偏远、生意冷淡,如果罚那么重,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范围。”商家黄女士说。
让黄女士欣慰的是,就在近日,孝昌县推行《关于在孝昌县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制度的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对黄女士的轻微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原则,给予减轻处罚。2024年至今,孝昌县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此类减轻处罚案件20余件。
小店销售1瓶超期3天的生抽酱油按“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罚数万元,蛋糕店售卖会绽放的生日蜡烛烟花按“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也要罚款数万元……在我们身边,这样轻微违法重罚的案例屡见不鲜。
而每一个轻微违法重罚执法案件背后,可能都有一个因面临巨大的罚款金额而难以生存的经营主体,并对营商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孝昌县司法局法治监督股负责人蔡建军说,孝昌县推出的“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制度,运用弹性灵活的柔性执法手段,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最大化、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最小化、为民服务效益最优化。
除规范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行政裁量权基准调整适用,还有明晰“过罚相当”适用准则、建立疑难案件论证容错机制、实施处罚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全领域推行“说理式”执法举措。像建立疑难案件论证容错机制,为执法人员营造了“能动执法”的良好氛围。
孝昌县司法局副科级干部王行勇介绍,“过罚相当”也不是只看获利情况,还要去考虑它的社会危害程度、主观过错等因素,在兼顾执法目的和权利保障的同时,选择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侵害最小的方式进行。
“盯着企业干,围着企业转。”今年以来,孝昌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围绕企业法治需求找准工作发力点和着力点,持续提升全县涉企法治服务的质效和满意度。
孝昌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未华说,在出台《关于在孝昌县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制度的实施方案》之外,县司法局还围绕“亲商”“惠商”“暖商”“安商”,推行“部门初审+司法局审核”双审制,规范政府框架协议统一文本格式,并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展线下法律服务、线上热线援企。目前,相关律所与全县30多家民营企业签订共建协议。同时,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涉民营企业的复议案件按时限结案率100%。
据悉,孝昌县司法局本着只要企“点”,只要“我”有,随时随办,快速高效工作理念,积极主动对接企业法治需求,不断完善涉企服务举措,为民营企业实现更大发展、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
来源:孝昌融媒
作者:丁 珂、王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