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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关系上重点中学?走捷径能读好大学?湖北检察官以案说法:警惕骗局!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17:13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谢惠明 李鑫鑫 鲍欢 杨运红 饶勋

实习生 魏舒婷 高家意

又是一年中高考招生季,很多家长为此寝食难安,一些诈骗分子却开始“蠢蠢欲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人之常情,但“抄近路”“走近道”不可取,一不小心就会陷入骗局。

7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多地检察机关获悉,一些不法分子以高考、招生等为名设计“陷阱”,伺机行骗。湖北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不要掉进骗子埋的“深坑”!

托关系上重点中学?糊涂家长落入骗局

“我老公的哥哥是教育局干部,公公婆婆也都是教育系统的领导,以前成功帮助许多人解决了重点中学上学的问题……”如果你家孩子正着急入学,听到这样的说辞,你会不会动心。

湖北监利的刘某就轻信了,结果落入“圈套”。

原来,2022年8月初,因为区域划分没有办法上当地的重点中学,刘某为孩子入学的事情整日苦恼。在与邻居闲聊时,刘某偶然得知,当地某加油站有一个李某,其老公的哥哥和公公婆婆都是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也许“有关系”帮忙把孩子送到重点中学读书。

刘某听闻此事,赶紧通过邻居联系到李某。李某听到刘某的来意后,当即表示:“我有关系,但是一共要花3万元钱。”看到刘某略有迟疑,李某紧接着说,“前期打点关系需要1万元,等事情办成了再付剩余的2万元。”第二天一早,刘某通过微信将钱分两笔转给了李某,等待李某的“好消息”。时间到了当年8月14日,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结束,而“好消息”却迟迟未能兑现。

心急如焚的刘某再次联系李某,李某称事情没有办成,自己把钱退给他。在多次联系李某未果后,刘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今年5月21日,公安机关以被告人李某涉嫌诈骗罪向监利市检察院移送起诉。“李某有过多次诈骗前科,其家里人不是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也不认识所谓的教育局领导,被她骗来的钱财已经全部挥霍一空。”承办检察官介绍,正是利用家长担忧孩子学业的心理,李某编造谎言骗取了刘某1万元“打点费”,随后离职逃匿。

今年6月12日,监利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依法提起公诉,当地法院经审理后判处李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感谢检察官,帮我追回被骗的1万元。我以后会提高警惕,再也不相信这种说辞了!”近日,刘某给检察官打来电话表达感谢。

考大学岂能走捷径?两人被骗走48万元

一年一度的高考牵动着万千学子和家长的心。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以高考为名设计“陷阱”,伺机行骗。

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2020年11月,虞某从朋友处得知,将户口迁到高考录取分数线相对较低的省份,孩子更容易考上好大学。于是,虞某打起了“高考移民”的主意,欲将户口迁至外省。

在朋友介绍下,虞某与吴某达成协议,签订了学籍转移和名校自主招生名额订购两份合同。学籍转移合同明确,吴某负责提供介绍买房、户口迁移、办理转学、高考报名、志愿填报等协助服务。名校自主招生名额订购合同明确,只要出钱,便可通过自主招生方式进入名牌大学。国内知名大学被明码标价,其中最贵的高达50万元。虞某为保险起见,预订了一个大学的招生名额。

合同签订后,虞某支付了学籍转移等费用23万元及名校自主招生名额订购金10万元。33万元到账后,吴某声称政策调整了,虞某的孩子无法在外省参加高考,但承诺会将孩子户口迁移至相邻的另一个省。但是几个月后,吴某又称在另一个省也无法参加高考……面对对方屡屡失约,内心起疑的虞某前去找吴某对质。

“姐,你放心,户口迁移的路子走不了,你孩子还可以上你买的那个大学。”眼看“高考移民”路子走不通,吴某便建议虞某废弃之前签订的学籍转移合同,双方按照名校自主招生名额订购合同来履约。

面对两次失信的吴某,虞某对“买大学”的事情有点犯怵,要求吴某退钱。吴某则多次找借口搪塞,一直到虞某的孩子高考结束,吴某既未按照合同承诺完成户口迁移,也未让虞某孩子“保送”至某高校,更未退还虞某所付款项。虞某于是选择报警。

经查,受害者并非只有虞某一人。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期间,吴某还以同样手段骗取被害人贾某15万元。

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对其提起公诉。

前不久,当地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并处罚金,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

交钱可免考提升学历?9人被骗16万余元

2022年,十堰市的30岁柴女士为了升职加薪,想要报考全日制大专的课程,在网上搜索学历提升的相关信息时,一家中介“学费不高!免试入学!两年拿证!不过包退!”的广告语让其心动。

在客服的引导下,柴女士添加了白某的微信。聊天中,白某在得知柴女士目前是在职状态,平时工作忙,便坦言自己有近十年帮人提高学历的“经验”,有“门路”可以帮助柴女士“一步到位”,办理全日制本科学历提升事宜。在对方的诱惑下,柴女士很快下定决心报名,并介绍有同样需求的弟弟小蔡一起参加,与店家签订服务协议,同时支付了前期8万元学费。

在协议中,店家承诺帮助柴女士和小蔡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指导他们进行资格审查、购买辅导资料等准备工作,后期还会负责他们考试的协调工作,确保在报名成功后,帮助柴女士和小蔡取得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含毕业证、学位证、档案)。随着协议邮寄过来的,还有一张80000元的收据。

看着店家朋友圈里的成功案例,以及对各种报考信息的专业解释,柴女士信以为真,可是左等右等,也没收到报名成功的信息。

半年过去了,眼看着多地报名考试正式开始,柴女士也愈发着急,多次询问店家,对方却推说“要等到有学籍的学生,因为辍学、意外死亡等原因上不了学,才能顶替他人的学籍”。

柴女士觉得这个说法十分离谱,显然不是正常的报考路径,于是选择了报警。十堰警方经调查发现,2022年3月至2023年9月间,白某利用被害人提升学历的急迫心理,虚构可以不限学校、不限专业帮助获得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和相关资质证书等事由,骗取9名被害人合计16万余元。

今年1月,该案被移送至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证据后,对白某及其家属反复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劝导其积极认罪悔罪、主动退赃。最终,白某认罪认罚,其家属帮助退还了全部被害人损失。经张湾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今年3月5日,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4万元。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冒充教育局人员行骗!小伙屡教不改“三进宫”

为让孩子进入理想学校,让孩子在最好的环境下成长,家长们真是煞费苦心。

今年3月19日,由大冶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实施诈骗案件收到法院判决书,被告人章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2023年6月底,被害人石某某和余某某在一家茶楼老板吴某某的介绍下,认识了谎称在教育局上班的章某某。石某某和余某某遂向章某某提出,请求帮忙解决两家孩子的入学问题。

“孩子入学是小事,好办!”章某某拍起了胸脯,并当场要余某某准备好孩子的入学资料。

5天后,章某某邀约石某某、余某某,并提出要准备好礼物去领导家疏通关系,石某某、余某某当即送上现金、香烟、白酒和白茶。

从7月初到8月中旬,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章某某不断以给领导送礼疏通为由,先后5次从石某某和余某某处骗取价值1万多元的现金、香烟、白酒和茶叶等。

承办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经查,章某某先后两次因犯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被判刑,系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本案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当地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提醒】

擦亮眼睛警惕“学托”诈骗

“家长们总是想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当前正值小升初、初升高的升学季,许多不法分子抓住了广大家长急于给孩子办理入学的心理,散布不实信息,谎称可帮助学生办理入学、转学事宜,以有关系、有渠道为由行骗,既侵犯了家长财产安全,又延误了孩子上学的时机。”7月10日,湖北省孝感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检察官贾真珍提醒广大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擦亮眼睛警惕“学托”诈骗,不要一味地追求名校、轻信花钱即可入学的谎言,一定要多多关注招生入学公告,详细了解各个学校的招生入学政策,也可向校方直接咨询,走合法途径安心入学。

针对高考和高招骗局,贾真珍也提醒,高校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声称有内部特殊渠道、掌握内部招生名额,或是能够通过定向招生、委培招生等名义降分录取考生,有的甚至还伪造公文印章,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工作人员,以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此类‘花钱能买大学名额’的诈骗信息,一旦遇到谎称花钱能上好大学、好专业,分数不够也能上大学等情况,要保持清醒头脑并及时报警,谨防上当受骗。”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针对涉高考高招骗局,6月29日,教育部也发布温馨提示,提醒广大考生警惕以下四种情况:

1.收到“疑似作弊”短信,要警惕陷入骗局。高考后,有考生收到“某教育部门”或“某招生考试机构”等发来的短信,称在考场监控录像回放倒查中发现考生存在疑似作弊行为,将取消考生的高考成绩,并要求拨打短信中留下电话号码咨询确认。考生一旦回拨电话,可能被诱导点击网址链接或下载App,缴纳费用或保证金等,最终造成财产损失。

2.“内部渠道”不可取,“内部指标”不可信。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高校在招生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须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

3.认清不同教育类型,切莫马虎“上错学”。有些考生高考分数达不到高校录取要求,被不法分子利用,交纳高额录取费、手续费等,入学之后方知上当受骗。甚至有的考生拿到毕业证书时才发现根本不是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除了普通高等教育之外,还有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不同的招生类别,其入学条件不同,考生和家长要仔细辨别。

4.伪造录取通知书,擦亮眼睛看仔细。不法分子冒充高校招生办工作人员,向考生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发送相关录取短信,甚至伪造虚假招生网站,诱骗考生将学杂费打入指定银行账户。

【责任编辑:袁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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