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余立进)“找了他们大半年,总是避而不见,今天总算把钱退给我们了!”近日,汉阳法院执行局一次性执毕两起拖欠培训费用执行案。
陈某、王某分别与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游泳培训协议后,上了少量培训课程后,公司电话通知当前门店因故停业,可协调去别的机构培训。两人考虑到路程、时间、风险等因素,不同意更换培训位置,公司也不愿退还培训费用。经仲裁裁决,该公司分别应向陈某、王某退还剩余培训费用共计1.9万元。因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陈某、王某于2024年4月申请执行。
执行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公司唯一股东。随即,执行法官传唤张某。张某拒不来院,态度很抗拒。
执行法官迅速赶至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调查,该店店长李某却对公司事务及张某所在位置避而不谈。执行法官决定转换思路,从公司员工找到突破口,组织法官与员工一一“背靠背”谈话,了解到张某很少到公司来,但投资了多家体育服务公司。
得到这一线索并予以核查后,执行法官再次拨通了张某的电话,告知已掌握的其实际经营公司的情况,释明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以及拘留等执行措施。听到法院掌握的信息如此详实,张某开始慌张了。当天下午,张某来院履行了全部债务。至此,两起拖欠培训费用案一次性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