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桂凡)8月15日,恰逢第二个全国生态日,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承办的2023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发布会在武汉举行。
会议首次公布了2023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并设置了主旨发言、主题报告、获评案例介绍及评议等环节,集中呈现了我国环境司法建设的最新成果。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相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熊正等领导出席并为十大案例揭幕,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金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群星、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侯振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栾永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闫平、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梁欣、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柯坚等领导到会指导,多名理论与实务专家、研究共同体代表等出席本次会议并参与研讨。
2023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评选聚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发布的指导案例与典型案例,经由专家初评、网络复评与专家终评,最终从230件初评案件中遴选出10件作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参选案例覆盖环境司法领域的新点、难点、热点与争点,涉及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行政赔偿、环境刑事等多个方面。这次优中选优的案例集中代表了环境司法的前沿智慧,引领着环境司法的发展方向,具有典型的“焦点”“恒点”“重点”等特征:第一,关注“焦点”,以生态修复为目的,深入贯彻环境法基本原则。第二,聚焦“恒点”,以检察监督为核心,着力推动一体化办案机制。第三,把握“重点”,以责任承担为抓手,优化生态修复功能。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指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十年成就斐然,案例研究不仅有利于将司法智慧提炼总结为固定的法律,更重要的是其对于发挥司法功能、塑造法律关系与引领社会秩序的积极意义,值此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契机,应进一步凝练环境司法发展经验,固化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要素,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指出,环境司法是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司法案例是生态环境法治的重要产品,深挖环境司法案例这个法治产品“富矿”,加强对精品案例的规则总结和宣传推进,将会促进司法案例更充分地发挥裁判指引功能与面向社会教育的启示引领作用,为生态文明法治实践提供坚实支撑。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表示,司法案例是立法的重要实践源泉,其对审判工作也具有借鉴和启发意义,勉励本省法院系统继续稳扎实打,力争办出更多精品案例,为环境司法建设提供更多湖北样本,为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之治贡献更多湖北力量。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表示,十大环境司法案例评选是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的重要载体,有力凝聚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和法治共识,并表示湖北检察机关会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坚决扛起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责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侯振发提出,环境司法发展学术研究的开展,搭建起了学科交流与人才培养新型矩阵,倡议高校作为教育、科技、人才重要结合点,应当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同时期待中国法学会下各研究会之间加强合作,为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持续发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栾永玉提出,本次会议是提炼全国各地绿色司法经验、结合交叉学科视角讲好中国环境司法故事的绝佳平台,融合多学科思维与力量是环境司法研究发展重要的方法导向,交叉学科建设应逐步走向专门化、专业化、精深化。
据悉,截至2023年,“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已经对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状况进行了为期八年的跟踪观察,连续三年组织“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评选活动,并推动形成了《关于加强环境司法案例精深研究的倡议》(即“绿色司法案例研习北京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