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万莞榕 焦雯雯)作为湖北第一历史名茶、2023大众喜爱的中国茶品牌,“恩施玉露”经常遭遇侵权,恩施市检察官为守护这块金招牌操碎了心。
9月5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处带领媒体记者来到恩施市,全方位了解检察机关在保护‘恩施玉露’知识产权方面的努力。
今年5月,恩施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发现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线索,显示该市部分超市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恩施玉露”茶叶的情形。
针对这一线索,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并第一时间与恩施州茶产业协会就“恩施玉露”品牌使用管理问题对接沟通。
经核实,截至2023年7月,“恩施玉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最新授权许可使用主体为109家,确认恩施某公司在未取得“恩施玉露”商标使用授权的情况下,确实存在生产标有“恩施玉露”字样茶叶礼盒的情形,某超市确存在销售该公司未经授权的“恩施玉露”茶叶礼盒的情形。
恩施市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作为湖北省名茶,“恩施玉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极高的商业价值。但在未取得商标使用授权的情况下,茶企业生产、销售“恩施玉露”,其制作工艺、茶叶品质得不到保证,不仅侵犯了“恩施玉露”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考虑到恩施“土、硒、茶、凉、绿”五大优势产业及“一红一绿”等重点地理标志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官在与恩施州茶产业协会、相关行政部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对恩施部分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恩施玉露”茶叶的行为进行处理,并对恩施某实业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办理这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既要保护‘恩施玉露’名茶品牌权益,也要考虑如何护航小微企业发展。”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主动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前往侵权公司实地走访,发现这家侵权公司属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公司侵权系因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造成,且公司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并及时改正侵权行为。
行政机关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联合恩施市检察院共同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学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今后良性发展打下基础。
随后,恩施市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恩施州茶产业协会参与。
检察官从涉案企业主观过错程度、违法行为严重性、违法后果、检察护企等方面阐述了对本案惩教结合处罚的理由和效果,并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
“对小微企业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同样重要,可以从源头上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本案惩教结合的形式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考虑到涉案企业已全面整改到位,并就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终结案件的处理决定。
“我们立足‘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不仅依法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督促监管机关依法履职,形成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聚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优检察履职擦亮恩施茶名片,助力推动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舒红兵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