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湘琼)近日,汉阳法院千里奔赴外省,通过预拘留措施现场执毕一起案件,顺利为农民工讨回7万余元劳务费。
在李某与何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判决何某向李某支付劳务费78700元及利息。因何某未履行义务,李某向汉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何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该案经武汉中院审核后,指定由汉阳法院交叉执行。
受理案件后,汉阳法院立即发起公安协查,并积极与李某联系,查找有价值线索。“我有一个朋友,他之前和何某一起在一处工地干活,你们能不能查一查?”李某久久拿不到劳务费,急得团团转,突然想起其好友王某曾与何某在一个工地上打过工,遂急忙告知法官。执行法官立即与王某取得联系,最终核实到何某现在河南省洛阳市某工地,执行法官当日即赶至工地。
到达工地后,为防止被围堵,执行法官采取“迂回”战术,将警车停到隐蔽位置,由李某约何某到工地外进行沟通。
“我有钱,我就是不还!”何某见到执行法官依旧十分嚣张。执行法官劝解无果,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送拘留路上,执行法官继续耐心向何某做工作,严厉警示其有财产不履行不仅仅面临拘留和罚款,还涉嫌刑事犯罪。见何某有所触动,执行法官又告知已查询到其有配偶,目前已冻结夫妻共同财产。“自己的问题自己不承担,还要把家人扯起来吗?”
“我还钱!你们别拘留我,我现在就想办法。”何某转变态度,在现场想尽一切办法筹到5万元,并主动将自己的车辆抵押给朋友,从朋友处再借到2.8万元。最终,何某将筹集到的7.8万元支付李某,李某也同意放弃剩余债权,本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