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陈怡)一部诗经一座城,水清岸绿皆是景。十堰市房县作为全省第二大版图县,生态颜值越来越好的背后,离不开各方联动、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1月7日,房县检察院联合房县公安局、房县人民法院、案发地林业管护站对一起涉林生态案件补植复绿现场踏勘,查验案件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情况,督促补植复绿协议落到实处。
2024年7月,房县检察院受理了熊某等人涉嫌盗伐、滥伐林木罪一案。“对于已经造成的生态损害,破坏生态环境者既应该付出相应代价,同时有效修复生态环境更是迫在眉睫。”秉持着恢复性司法理念,负责碳汇检察工作的检察官通过对熊某等人进行释法说理,使其深刻认识到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主动表示承担责任,弥补损失。
2024年9月,房县检察院碳汇工作室多次与房县林业局就涉案林木生态环境损失折算和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等事宜进行会商,并聘请房县林业局结合实际情况出具《生态环境修复造林作业设计》。
“补植复绿是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当事人自行种植的话,后期管护不当会导致补植效果大打折扣。补植了并不是就结束了,必须要保证成活率。”为此检察官主动与案发地林业管护站联系,委托其找到第三方木业有限公司,与3名当事人签订《生态环境修复委托协议》,林业管护站站全程监督造林过程确保造林质量。
“检察官,目前补植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我们会督促责任人员进一步开展苗木管护工作,确保林木三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1月7日,房县检察院碳汇检察工作室接到林业站电话后邀请法院、办案民警前往验收。通过现场严格查看,对异地修复的31余亩补植复绿现场进行了验收,当事人补种树木数量和面积均达到设计要求,长势良好,达到初步验收标准。
“补植复绿”是一种恢复性司法理念,是指在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发生后,司法机关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要求当事人补种树苗、恢复山林,以此作为减轻、免除刑罚的依据,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接下来,房县检察院在依法追究破坏、污染生态环境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全面推进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运用,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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