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红河县文旅局一员工自曝孕早期请假数月”,红河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调查,发帖人为红河县文旅局事业人员杨路某某,于2024年10月通过红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红河县文旅局工作,招录程序合规。其怀孕期间,凭医院诊断结果向单位请假,请假符合规定。其所在的股室为对外交流与合作股,有2名职工,其请假期间,由另一名合同制职工正常接转股室工作。杨路某某称“老公为市里副处”为不实信息,经核实,其丈夫为红河州某部门工作人员。
经调查,杨路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上散布不实信息,产生不良影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其记过处分。
红河县联合调查组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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