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牛伟宇、程贤俊)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宁。近日,在十堰市房县五台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与村委会的联合介入下,一起因琐事引发的家庭肢体冲突纠纷得以温情化解,让原本剑拔弩张的一家人重归和睦,也为基层矛盾调解写下了温暖注脚。
家庭琐事起争执,僵局难破盼转机
几天前,王某因琐事与丈母娘李某发生争执,情绪激动下推了李某一把,导致老人摔倒在地。虽未造成严重伤情,但李某又气又委屈,任凭家人劝说多日也不肯松口;王某则既后悔又执拗,闷在屋里不愿露面,原本和睦的家瞬间成了“冰窖”。
村支书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将此事上报乡综治办。考虑到是家庭矛盾,且涉及亲属关系,乡综治办迅速联动派出所、司法所,与村委会共同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决定上门介入,尽早化解这场纠纷。
入户走访听心声,情理兼顾暖人心
“家庭矛盾拖不得,越拖越容易结疙瘩。”联合调解队上门后,并未急于“评理”,而是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调解员轻声安抚李某坐在沙发上说道,“阿姨,您心里有啥委屈尽管说,我们都听着。”李某打开话匣子:“我不是计较他那推我一下,是他说话太冲,根本不把我当长辈……”一番倾诉后,老人的情绪渐渐平复。
另一边,民警找到王某,安抚下他坐下说道:“我知道你事后也后悔,但冲动解决不了问题。老人年纪大了,万一摔出个好歹,你心里能好受吗?”温和的话语戳中了王某的软肋,王某叹了口气说道:“我确实不该动手,就是当时一时冲动。”
释法说理明边界,互谅互让破坚冰
待双方情绪稳定后,调解小组将两人请到调解室当面沟通。司法所调解员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家庭关系”相关条款做了解释:“王某,不管啥矛盾,动手肯定不对,哪怕是家人,肢体冲突也可能触及法律底线;李阿姨,一家人过日子,难免有磕绊,他一时冲动,咱也不妨给个台阶,日子才能往前过。”
综治办干部也接过话头:“孩子们在外打拼不容易,您帮着照看家里,本就是暖心事,别因为这点事伤了情分。”
温情话语间又勾起了家人以往温情,李某眼圈红了,“想起他平时对家里的照顾,我也不是不通情理,就是气他性子急。”王某见状赶紧起身道歉,“妈,我知道我错了,以后一定改,有事会好好和您商量。”
握手言和化矛盾,家庭和睦续温情
当李某轻轻说道:“算了,都是一家人,没必要因为一点小事搞得跟仇人一样。”调解室里的气氛瞬间松快下来。王某给丈母娘递过一杯水,李某接过,当场原谅了王某,此前结的心里疙瘩这时都散了。
家庭是社会的小细胞,细胞和睦了,社会才能更安稳。“如今看着王某一家人又能围坐在一起吃饭,和和气气比啥都强。”参与调解的众人笑着说道。
一场可能升级的家庭纠纷,在多方联动的温情调解下烟消云散。这不仅是一次矛盾的化解,更让“有事好商量、家和万事兴”的道理,住进了群众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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