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沈俊杰、刘世奇)近日,硚口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将一名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成功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维护了法律尊严。
某建筑公司将改造工程交由李某承包,工程竣工后,双方结算金额为50余万元,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承诺代公司支付该款项。但直到履行期限届满,建筑公司与吴某也未付款。李某将建筑公司与吴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建筑公司与吴某共同清偿50余万元工程款。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多次推诿拖延,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了吴某名下银行账户内有财产的线索。
执行立案当天,执行法官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步进行财产查控。然而,银行反馈的信息却让人大吃一惊:吴某账户内仅剩300元,其余存款不翼而飞。经调查,建筑公司和吴某名下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消失的存款”去哪了?法院查看银行流水,发现吴某正是在判决生效后、执行立案前将余额转移到了第三方账户。执行法官电话询问吴某转款事宜,要求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吴某却声称转出的钱已作为项目款支付给其他公司,无法收回,现在没有偿还能力。
“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
为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执行法官将吴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同时,不放弃对吴某的教育引导,将其拘传至法院,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起初,吴某心存侥幸,试图狡辩,但当执行干警将银行流水、转账证明等证据一一亮明,吴某慑于法律的威严,承认了自己在判决生效后转移资金的事实。
“我们已将你转移资金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一旦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你将承担刑事责任。”执行法官向吴某释明利害关系。
在刑事追责的压力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吴某诚恳认错,表示愿意还款,希望能和李某就履行方案再谈一谈。
执行法官组织吴某与李某面对面协商。现场,吴某称先前账户里的钱已是自己的全部积蓄,还需留出部分用于公司运营,无法一次性将款项支付到位。得知该情况,李某主动作出让步,同意减免部分利息。最终,吴某一次性向李某支付40余万元,并获得了李某的谅解。
司法权威不容挑战,诚信底线不可逾越。硚口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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