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浙江嘉兴一男子因琐事与妻子争吵
将重约30斤的行李箱从6楼抛下
现场十分惊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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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楼下群众及时躲避,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警方调查,事发当天早上,这对夫妻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男子一怒之下将行李箱扔下楼。事后涉事男子称:“要砸到人了,我就负责,没砸到又没什么,有砸到的话,你再来找我,别打扰我,我还要收拾东西。”
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高空抛物 涉嫌违法犯罪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它不是一种仅关乎道德的行为,而是违法犯罪。
案例一
2025年11月13日,北京通州空调维修工李某图省事,直接将水管从27层扔下,水管掉落地点与行人通道仅10厘米距离。李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2024年11月,北京家住6楼的白某将外卖盒子等垃圾装入袋子,多次从窗户外扔出,还砸到楼下车辆。经丰台法院审理,白某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白某将矿泉水瓶打包扔至楼下
高空抛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高空抛物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高空坠物杀伤力有多大?
有些高空坠落的物品看上去很小很轻
实际上“杀伤力”惊人
一块西瓜皮从25楼抛下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一个空易拉罐从15楼抛下
可砸破头骨
一枚鸡蛋从8楼抛下
即可砸伤头皮

在高空抛物实验中,实验人员从15层楼的高度,将一瓶大约600克的矿泉水扔向路面上一块约5毫米厚的3C认证钢化玻璃,玻璃瞬间粉碎。如此大的冲击力如作用在人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观察警示标志
为避免人员伤亡,不少易发生高空坠物的危险地带都放置了警示标志,行经有此标志的地段应多注意。

远离老旧宣传栏、广告牌
不在宣传栏附近和广告牌下逗留,不倚靠宣传栏,以免其发生倒塌或坠落造成伤害。
对高层建筑保持警惕
路过高层建筑时,集中注意力,快速通过。高空坠物的轨迹多为抛物线,贴着墙根走,被砸到的概率相对较低。

恶劣天气注意安全
大风、暴雨天气,易发生高空坠物。此时,应避开墙面老化的建筑、摆有杂物和悬挂物的楼宇及广告牌,以免发生意外。
定期检查维修外墙、窗户
住户发现楼层外墙或窗户、玻璃破损时,应及时修补。企业要对自身架设在高空的设施及其配件的完好性、稳固性、安全性进行定期检查,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进行重点检查和必要的加固。物业要加大监管力度,且告知住户有高空坠物危险,及时联系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高空抛物问题。
重要提醒
高空抛物涉嫌违法犯罪
切莫为了一时之快
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养成文明习惯
守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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