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规范经营行为,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涉及薪酬管理不规范、虚假贸易等。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分8章91条,主要规定了总则、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处理、责任追究工作职责、责任追究工作程序以及附则。
办法明确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应当追究相应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金融业务、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产权管理、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改组改制、境外经营投资以及其他责任追究情形等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
办法明确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的条件和程序,从组织科技研发、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等方面规定免责的情形。
据了解,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持续推进责任追究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法治化,形成覆盖全面、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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