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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7件审结10件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1日10:13 来源: 鄂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温博侃特约记者孟卫军)3月5日,记者在鄂州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鄂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7件122人,审结10件71人,判处5年以上重刑31人,彰显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决心。

据市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徐钰城介绍,多名罪犯中,3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财产共1999.7万元。法院对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绝不手软,依法严惩,该判重刑的依法重判,坚决打掉嚣张气焰。3件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中,以熊才祥为首的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38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2人重伤、11人轻伤、部分群众债台高筑等严重后果。以刘欣为首的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7起,对庙鹅岭村及周边区域形成重大影响。以余建丰为首的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6起。

徐钰城说,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对组织者、领导者或首要分子熊才祥、刘欣、余建丰数罪并罚,分别决定执行二十二年、十七年、十六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决定执行或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熊才祥、刘欣还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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