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湖北新闻 > 鄂州新闻

鄂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喊话企业:这项工作即来即办,一次办理长期享受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21:48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姜梦瑶 通讯员 汪晶晶 熊无双)3月29日,记者从鄂州市劳动就业中心获悉,湖北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申领到《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这是今年全市首家完成该项认定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可凭此证明自行申报纳税享受税收优惠。

“之前我们辗转联系了多个部门都无法申报,市劳动就业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十分热情,及时跟踪对接服务,在最快时间内帮助我们完成了系统认定。”湖北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经办人感谢道。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鄂州市劳动就业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与多部门联合研讨,针对符合条件企业制定申报、认定流程,指导各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完成系统操作。

此外,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加大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解读,及时将就业扶贫政策、国家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据规定,对于招用符合条件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其中,重点群体类型包括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等。同时,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截至目前,已有3家中小微企业完成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符合享受税收政策条件人员19人。其中,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人员数15人。

鄂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就业指导科负责人表示,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工作即来即办,一次办理长期享受,认定人员变动仅需线上沟通变更,该中心将通过更多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责任编辑:姜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