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陈熹、通讯员李志军、王媛媛、实习生谭武强)坚决刹住随意倾倒、堆放垃圾之风!7月11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自4月底全面启动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废行动”)以来,我省已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疑似点位核查工作,共核查疑似问题点位305个,其中立查立改89个、省级挂牌1个、部级挂牌2个。
今年,我省按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在去年固体废物大排查的基础上,以排查全省长江干流、支流、重点湖泊和滩涂、湿地及沟、渠、涵洞等区域两公里范围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等情况为重点,扩大至全域范围,继续开展固体废物存量排查,摸清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点,进行鉴别分类,形成问题清单并整改,遏制固体废物乱堆乱放、非法转移倾倒,保障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前期通过卫星影像及信访举报,确定疑似问题点位,交办各地现场核查、整改。对生态环境部分5批交办的我省309个疑似点位,我省迅速开展核查、确认点位属性,这些点位分布在长江沿线13个地级市和3个直管市,其中武汉市46个、黄石市31个、十堰市18个、襄阳市28个、宜昌市23个、荆州市31个、荆门市11个、鄂州市5个、孝感市22个、黄冈市19个、咸宁市17个、随州市23个、恩施州13个、省直管市22个。截至7月11日,我省共核查疑似问题点位305个,确认问题点位92个。其中89个堆存数量少、清运处置难度小、可以现场处置的问题点位已立查立改,目前已完成整改50个;3个问题点位由于堆存量较大被挂牌督办。剩余4个点位将于本月完成核查。
下一步,“清废行动”进入整改落实阶段。省生态环境厅称,将严格按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的要求,针对未完成立查立改任务的问题点位,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点位督促当地增加巡查频次,杜绝已整改好的点位出现新增或反弹等问题。对挂牌督办的问题点位,加大督办力度,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时限要求,拿出科学、可行的整改方案。2020年4月底前,所有交办问题基本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