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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公家“兜底”助力公车“横行”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7日23:05 来源: 荆楚网

为处置违章行为,城管队员袁某将执法车辆驶至超市外路边停放。因交通禁停标志当时位于车辆前方,袁某背对着行驶方向,未注意便将车逆向停在车道旁。该事件被曝光后,城管队员认识到违法停车的错误行为,于当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缴纳相应罚款。(8月5日  中国新闻网)

公务车辆因执行公务违反交通规则,并不是一件稀罕事,但涉事城管主动承认错误接受处罚,这种做法值得点赞!与此同时,对城管车辆开具罚单,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性,毕竟公车也是车。值得思考的是这罚款该由谁出?如果公家报销,公车违法被贴罚单接受处罚将无意义,毫无威慑力。

公车不能因喷上“公务用车”就有了特权,公车触犯法律也应接受处罚。因为,在我国宪法中明确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表明无论私家车还是公家车都应接受法律监督,不能因执行公务不受处罚,更不能因是公车就违法不究。如果将“公车”划到法律监管范围之外,法律便无公信力可言。可见,公车违法接受处罚,理所应当。不过,现在以“执法”“公务”等说法,堂而皇之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仍一再上演。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违法违章问题,日益引起公众不满。如何扭转公车肆意违反交通规则乱象,关键还在如何落实责任,解决好罚款该由谁来出的问题。

谁驾车谁负责,谁违法谁受罚,罚款不可落在“公家”头上。首先,执法人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代表政府实行权力,在执法的过程中就应该为社会做表率,正如我们平时所说的“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也是一种文明体现。在笔者看来,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驾驶自驾车很少违法的事情。这个问题也好回答,私家车违法需要自己承担责,有公家“兜底”的公车则不同,即便违法驾驶者不痛不痒,难免会漠视交通规则。同时,公车违法财政买单,无疑将公职人员违法代价传道到了纳税人身上,更容易引起社会矛盾。公车违法公家出钱,给违法公车开罚单未免多此一举。

如果没有将惩罚条列落到实处,落在到违法违规者身上,只是走形式走流程,只是让财政为单位公车的违反交规买单,都不能彻底的解决公务无视交通法规问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蒋威

【责任编辑:周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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