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 通讯员董红燕)“陈师傅,我已经拿到了公司注销通知书!折腾了这么久,太感谢你了!”近日,从社区领回公司注销通知书后,居民陈女士第一时间拨通了电话。
电话里的陈师傅全名叫陈元香,是黄石港区政务服务大厅的一名企业窗口工作人员。她们之间的缘分,要从一项公司注销业务开始。
“早在2023年3月份,那时候我还在黄石市市民之家企业窗口工作,她就过来找我办过业务。”陈元香回想道。2014年,陈女士和朋友合伙注册了一家公司,各占50%股份。但天有不测风云,2021年该公司股东兼法定代表人去世,很快企业经营难以为继。
破屋更遭连夜雨。没多久,陈女士除了钱没有挣到,儿子还被查出患有自闭症,治疗又花费去了一笔不小的费用,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考虑到陈女士的实际困难,社区决定按政策为她们母子申请救助。但经过大数据核查,发现陈女士名下注册有一家公司,不符合申请救助的条件。
要想帮助母女俩,就需要申请救助;但要想申请救助,就必须注销公司。“去年3月份,我已经帮助陈女士在国家公示系统进行了注销公告,并提醒她联系另一股东的继承人,先公证,继承人拿到公证书后再来办理注销手续。”陈元香说。
但很显然,后面事情并不顺利。2024年8月中旬,陈女士带着10多岁的儿子,满脸憔悴地来到了黄石港区政务服务大厅,再一次遇到了陈元香。经简单沟通,陈元香得知,另一股东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愿意配合,事情陷入了僵局。
得知情况后,陈元香利用午休时间,帮陈女士一起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想办法找到另一股东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来配合办理。然而,希望再一次落空,第二顺位继承人也愿意不配合。
事情再次进入了死胡同。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陈元香通过咨询律师朋友,辗转为陈女士申请到了法律援助。经过司法程序,法院最终“以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认定陈女士注册的公司符合法律规定的解散条件,应当予以解散。
功夫不负有心人。到了12月18日,陈女士终于顺利办理完成了注销手续。““感谢你这一年多来给我提供的无私帮助!”面对陈元香,陈女士哽咽道,“公司顺利注销,搬开了压在我心头的大石头。更开心的是,儿子病情好转后也顺利复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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