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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铁山区出台《意见》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5日07:50 来源: 黄石日报

黄石日报讯(记者 董浩 通讯员 陈勇) 近日,开发区·铁山区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意见》,着力把解除干部思想包袱、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结合开发区·铁山区实际,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意见》提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执法工作中要审慎把握办案时机,改进办案方式,注重办案效果,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同时,《意见》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服务企业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办事拖拉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在与企业有关人员接触交往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优先反馈;对重要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涉企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超限审批、随意增设办事环节,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严查快处。

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解除干部思想包袱,《意见》提出,每半年至少与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回访教育和谈心谈话,重点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的问题,帮助坚定信心,重拾干劲。要跟踪日常表现,关注受处分干部的工作动态和工作实绩。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受处分党员干部,对能够知错改错,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评价较好的,要适时向区委提出提拔重用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一些干部纪律法律意识不强,知识不足等问题,开发区·铁山区纪委监委对症下药,设立了纪律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室,重点向全区党员干部,尤其是经济社会发展一线部门的党员干部提供纪律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着力帮助干部明边界、知底线。

对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意见》明确,经调查核实,确属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不实举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反馈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依纪依法对诬告陷害者进行惩治。

“为担当者担当,敢于担当的干部才能繁星璀璨;为负责者负责,敢于负责的干部才能勇往直前。”开发区·铁山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两区一体化发展改革需要最大限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意见》的出台,旨在把两区一体化发展改革引向深入,为干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高质量发展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吕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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