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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过黄石长江大桥收费有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6日19:55 来源: 黄石广播电视台

昨天(7月15日)我市召开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应用会议

此次会议要求,力争到2019年底,我市ETC用户新增15万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8%以上,确保提前并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ETC发行任务。

督促营运车辆、公务车辆、特种车辆、国有企业车辆、规上企业车辆、中小学学校,大专院校车辆100%安装ETC设备。

自2019年8月1日起,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单位特种车辆、国有企业所属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只报销电子发票。

自2019年7月1日起,安装ETC车辆通过高速公路,实行通行费不少于5%的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鼓励各ETC合作银行推行安装优惠活动,吸引用户安装ETC车载装置。

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我省出台的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不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对原黄石长江大桥17座以下客车通行免收通行费政策进行调整。自2019年11月1日起,对已安装ETC的17座以下客车通行免收通行费政策依托ETC系统实现,未安装ETC车载装置车辆不再享受相关免费政策。

黄石长江大桥收费站应保障所有收费站ETC车道开启率100%、24小时不间断服务,并加大ETC车道改造力度,直至保留1条人工(混合)车道。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