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殷珂 通讯员 潘均衡 李笑亲) 28日,记者从大冶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了一起由“爱情陷阱”引发的敲诈勒索案,判处三名被告人一年零一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柯(化名)怀疑妻子小平(化名)出轨,经再三追问,得知小平与小乐(化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小柯气结,要求小平将小乐骗至家中,伺机报复。随后,小平将小乐约至家中,小柯与母亲陈某等人便一同闯入,对小乐进行殴打,强令其跪在客厅,并以赔偿损失为由向小乐索要5万元。小乐被迫向他人借款后,向小平转账2.6万元,同时书面承诺余款付清时间。次日,小乐离开后报警。经鉴定,小乐外伤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柯、小平、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手段,强行索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官提醒:小柯本是妻子出轨事件中的受损一方,但没有选择用正确的手段维护权益和解决矛盾,而是采用犯罪行为来“自己找补”,最终一家三口均被处以刑罚,造成了更大的悲剧。因此,我们需要时刻遵循法治社会公民准则,在权益遭受损害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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