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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拆除河道违建构筑物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09:12 来源: 大冶检察

2月3日,经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黄石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还桥大港河道内33根独立水泥墩柱被依法拆除,有效保证了河道的行洪安全。

黄石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还桥大港东起该镇秀山脚下,经镇区全境,最终流入保安湖。还桥大港是比较少见的自东向西流向的河道,也是保安湖一条重要的入湖河流。保安湖已纳入梁子湖保护规划,而梁子湖被列入国家重要湖泊保护名录,还桥大港的行洪安全因而显得尤为重要。

某开发商未获批准,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11月间,在还桥大港汇金广场段河道内修建33根水泥墩柱(其中有3根已扎好钢筋,尚未浇灌),欲在墩柱顶部现浇盖板,在港道上部形成平台。这些分布于河道两侧的水泥墩柱将直接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拆除前

拆除后

去年底,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过现场取证,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分别向河道主管部门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及黄石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这两家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保护还桥大港的行湖洪安全。

两家单位接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书后,非常重视,根据各自的职能相互配合;黄石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人民政府还迅速组建还桥大港涉水违建拆除专班,负责组织实施拆除行动。经过有关部门的全力配合,河道内33根违建水泥墩柱目前已经全部拆除,消除了还桥大港行洪安全隐患。

刘家云

【责任编辑:熊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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