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 熊星星
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满月后,近日,武汉市内首轮抄表也基本结束。市民们陆续拿到自己的第一张“阶梯制”电费单,一时间,“谁能帮我解读下电费单?”“看不懂啊,各级阶梯该怎么算?”此类疑问成为大家热议话题。记者联系有关部门,对几大热点问题给予解读。
电费有3档,各档如何算?
前日,蔡家田小区的赵红梅女士拿到自家首张阶梯制电费单,发现单据上将本轮抄收的477度电量电费划分为三个档:基础电费、第二档递增电费、第三档递增电费。最后还有一栏——电费总计。单据具体显示为:基础电费477×0.573=273.32元;第二档递增电费220×0.05=11元;第三档递增电费77×0.30=23.1元;电费总计307.42元。
赵女士很疑惑,为何477度总电量全部按首档电费计算,不是应分档计价吗?另外,第二档的220和第三档的77这两个数字如何得出?供电公司营业所工作人员进行解读,称新电费单的信息标注,是为让用户能一目了然看到自家电量在第几档,电费是如何构成。
工作人员称,阶梯电价的计价原则,是在基础电费上再叠加第二档和第三档用电的增值。因此,总用电量会先按首轮电价标准0.573元/度计算一次。赵女士单据上第二档的“220”一值,为477度电在第二档电量(181—400度)内占据的数值,即400-180=220;第三档的“77”一值,为477度电在第三档电量(400度以上)占据的数值,即477-400=77。而“电费总计”栏就是显示前面三档费用之和。
抄表周期不同,电价会否“被阶梯”?
“7月份抄表时才用了几天电,我的这张电费单怎么就有了第二、第三档次电量了呢?”日前,家住民航路的高女士收到电费单,有些费解。
电力公司负责人解释,由于用电客户众多,供电部门无法全部在6月30日当天把电表抄完,因此本次抄表时间与往常一样,但计算方法则有所不同。据悉,电力部门会将总用电量平均到天数来计算,6月份占有多少电量,7月份占多少电量,均会分配清楚。6月份电量按电价执行,7月份电量则按照新电价制度分3档来计算。
还有市民担心,是否由于抄表日期的误差,导致一个月的计算天数超过31天,而使自家电价上了一个阶梯?如7月份是10日来抄表,8月份晚了几日,到15日才抄收,多的5天用电量就会刚好超过两档间的临界值?电力人士表示,此类情况他们也会严格按照月份天数计算,应该不会出现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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