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袁黎 实习生解维坪)婚前独立买房,婚后继续还贷,如今闹离婚,房子也从11万涨到了50万,妻子提出要分房产,行不行?记者昨悉,青山一起离婚案中,法院认为,婚后还贷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增值了,妻子应获增值补偿11.6万余元。
今年3月,青山区34岁的郑钧(化名)和32岁的王丽娜(化名)夫妻第二次闹离婚。相识于2005年8月的他们,于当年底领证结婚,次年生下儿子,但婚后矛盾频发。
2008年,郑钧曾起诉离婚,未获法院支持,因随后夫妻感情持续恶化,再次起诉,这一次,王丽娜同意离婚,但两人为房产争执不下。王丽娜的代理律师、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孙志军介绍,房子是郑钧婚前买的,当时总价11.5万余元,除付首付5万元,郑钧还陆续还贷9000余元。婚后,郑钧继续还贷,如今,这套房子已增值到50万元。庭上,郑钧坚持房子是自己的婚前财产,王丽娜没份。但法院认定,婚后还贷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王丽娜有权分割这部分财产,包括它增值的部分。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