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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阶梯电价后武汉城中村电费高涨 物价局:超标收费违规

发布时间: 2012-07-20 07:1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湖北日报讯 见习记者王成龙 实习生肖群萍 王放

  7月起,我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一些读者反映:武汉市的很多房东特别是城中村房主,搭车涨价。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武昌洪山体育馆、汉口三眼桥三村等地城中村的近10位房东,发现多数房东已将电价涨到1元/度至1.5元/度。三眼桥三村一房屋中介工作人员邓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在城中村租房,基本都是这个电价。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居民阶梯电价试行方案的通知》规定,每户每月分档电量,第一档电量为0至180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181至40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第一档电量电价保持现行0.573元/度标准不变,第二档电量电价提高0.05元/度,第三档电量提高0.30元/度。也就是说,按照《通知》规定,我省第三档电量的电价也只有0.873元/度。

  涨价原因各有说辞

  为何房东定的电价标准,普遍高于省物价局公布的阶梯电价标准?

  有的房东称“有难处”。

  罗先生在湖北电视台附近,有一栋五层楼私房,出租给50户房客。在一块供电局安装的电表下,他分出了50块分电表,整栋楼每个月的用电总量达到第三档电量。“其实电力部门安装的电表与分电表之间,有很大误差。”他告诉记者,一个月下来,电力部门安装的电表的度数比分电表度数之和“大很多”,所以他在省物价局公布的最高电价标准上,每度电加价4角钱弥补损失。也是因为电表“误差”,在实行阶梯电价之前,他就已经将电价定为了1元/度。

  而大多数房东,是跟风涨价。汉口新华下路的陈姓房东、花桥街的刘姓房东等都表示:别人涨了,他也跟着涨。汉口杨汊湖一夏姓房东将电价定为1元/度。面对记者的疑问,他不耐烦地说:“很多人收1.5元/度,我这算便宜的了。”

  租户无奈被迫接受

  租户“hulala3322”,咸宁赤壁人,在武汉打工两年来,一直租住在华中师大附近一城中村的私房。实行阶梯电价后,房东便通知他,每度电价格由1元涨到1.5元。他说,两年前他租住的私房电价就已经是1元/度了。

  如今,面对再涨价,他表示只能无奈接受。“搬家也没用,这里上班近,小区又住不起。”

  在武汉读研的小李,去年在武昌黄家大湾城中村租住了近一年的私房。他回忆,直到年底退租,房东对租户收取的电价一直是1元/度。除了偶尔用电热水器洗澡,他不敢用任何大功率电器。

  记者采访了陈家湾、黄家大湾等城中村近10位租户,大部分租户无奈接受房东开出的高电价。

  超标准收电费属违规

  武汉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省物价局制定的阶梯电价政策,一个房产证对应一块电表,所以只有一个房产证的私房只能报装一块电表,但房东可以安装分电表。

  对于有些房东提出的“总表量高于分表量之和”的说法,该工作人员直言“站不住脚”。“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房东自己偷偷用电,二是有租户偷电。”他告诉记者,家用电线对电量的耗损很小,安装分电表,误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省物价局工作人员答复记者,房东向租户收取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电价是违规行为,租户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由物价部门依法查处。房东与租户可以协商房价,但水价、电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租户有权享受国家的电价政策。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admin)
关键词:租户;阶梯电价;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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