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进湖北文化强省建设,经省政府批准,首届湖北艺术节将于2012年10月在武汉举行。现制定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繁荣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主题,荟萃艺术精品,弘扬民族文化,集中展示近三年来湖北文化事业取得的新成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扩大湖北文化的影响,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湖北文化强省建设。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10月(办节时间约为15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武汉市
三、主办、支持、承办单位
1、主办:省人民政府
2、支持:文化部艺术司
3、承办:省文化厅
四、主要活动内容
1、开幕式
组织策划创作一台开幕式文艺晚会或选择一台参评或祝贺演出剧目作为开幕式演出。演出前举行简短的开幕仪式。届时邀请省领导出席并宣布艺术节开幕。
2、闭幕式
组织策划一台闭幕式文艺晚会或选择一台获奖剧目作为闭幕式演出。演出前举行颁奖仪式。届时邀请省领导出席,宣布评奖结果并颁奖。
3、舞台艺术演出
荟萃全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艺术精品,推出一批优秀艺术人才,展现我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艺术节期间将开展楚天文华奖评选活动。选拔20台左右剧目参加艺术节评奖演出,艺术品种包括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舞剧、儿童剧和有整体构思的主题性大型歌舞、乐舞、杂技、曲艺、木偶、皮影剧目等。视情况邀请部分兄弟省市或海外剧目参加艺术节祝贺演出。
4、社会文化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艺术节期间举行楚天群星奖评选活动,分为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7个门类,评比产生作品类楚天群星奖。同时,从各地开展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包括公共图书馆服务、群众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中评选出项目类楚天群星奖,授予优秀社会文化工作者“楚天社文之星”荣誉称号。此外,还将开展行业性系列群众社会文化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
5、美术作品展览
举办首届湖北艺术节优秀美术作品展,评出楚天文华美术奖。
五、宣传工作
1、制定首届湖北艺术节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有步骤、有计划地形成阶段性宣传重点,不断升温,逐渐掀起高潮。重点做好开闭幕式、参演剧目、社会文化活动和文化艺术展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2012年8月,在武汉召开首届湖北艺术节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及省市新闻媒体参加,发布首届湖北艺术节总体活动安排。
3、组委会宣传部负责对艺术节期间的宣传工作进行宏观把握和总体协调;负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艺术节的新闻报道;负责艺术节重要新闻稿件的组稿、核稿和发稿。
六、保障工作
1、活动经费。湖北艺术节是一项公益性文化活动,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面向大众”的原则,积极筹措办节经费。
2、安全保卫工作。高度重视首届湖北艺术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组委会安全保卫部负责大型活动、演出、会议等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组织机构
1、成立首届湖北艺术节组委会,领导协调艺术节组织举办工作。组委会主任由省长担任,副主任由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和分管副省长担任,成员由省文化厅等相关部门组成。
2、首届湖北艺术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省文化厅厅长兼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部、演出部、剧目评奖部、展览部、社文部、宣传部、财务部、筹资部、监审部、安保部等部门,负责艺术节筹备和举办期间的相关工作。
3、首届湖北艺术节组委会下设评奖委员会,由相关领导和省内外知名专家组成,负责评出艺术节各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