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徐静 李燕红)近日,十堰市政府办印发《十堰市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走深走实总体实施方案》,要求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聚焦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精准运用“用、售、租、融”四类处置方式,通过公开转让(拍卖)、委托专业机构运营、注入国有企业等方式实现资产盘活利用,持续优化完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进一步强化资产的调剂与共享共用效率。
去年3月至6月,十堰市审计局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出租资产收益低、资产使用效益低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完善制度办法,常态化更新资产动态管理表格,大胆探索创新,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助力大财政体系建设。
市财政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上述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要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绩效评价制度,单位更新替换的资产具备继续利用价值的,纳入政府公务仓调剂使用;不能调剂使用的,优先通过公开拍卖、调拨、政府作价投资等形式盘活利用。要加强资产管理监督,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提高资产利用效能,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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