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开松、刘波)“我们真没想到能这么快!法院太给力了,为我们企业解了燃眉之急。”某劳务公司负责人刘先生向法官激动地表示。
近日,房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通过诉前保全先行、诉中调解跟进工作模式,高效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为175万余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并第一时间将已被保全的款项划拨发放给某劳务公司,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诉累,用解纷的“加速度”传递司法温度,厚植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土壤。
劳务费久拖不付引纠纷
据悉,某劳务公司于2020年从某建筑工程公司处承包一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随即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并于2021年初按要求完成施工并全部交付,工程总价款166万余元。工程完工后,某建筑工程公司仅支付10万元工程款后便一直借故推脱迟迟不予付款。某劳务公司多次催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正常运营,遂在起诉时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某建筑工程公司相应价值的银行存款。
法院当庭调解化干戈
收到保全申请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对原告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当即裁定冻结某建筑工程公司账户内175.22万元(包含利息)存款。这笔关键的资金保全,为后续纠纷的快速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排期开庭,而是在全面审阅卷宗后敏锐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且关键的是履行款项已成功保全,具备快速调解的良好条件。为最大限度缩短纠纷解决周期,降低双方诉讼成本,法官在立案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
“原告,被告目前资金周转确实存在困难,能否考虑适当让步?”“被告,原告方急需支付工人工资,款项拖延不得!”调解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公司明晰其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也耐心倾听其实际困难,引导换位思考,理解原告某劳务公司亟待兑付工人工资的紧迫处境。在法官专业、中立、耐心地调解下,双方很快消除了对立情绪。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当场表示愿意支付全部劳务费,原告也表示愿意放弃利息并签署调解协议。
划扣“一条龙”促案结事了
调解协议签署后,为实现“案结事了”,让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快速兑现为“真金白银”,审判团队立即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就在双方签收的当天,法官携文书赶赴银行,依托此前诉前保全的有效控制,直接将被冻结款项中的156余万元款项扣划至法院账户,同步启动案款发还程序,被告公司银行账户也于当日解除冻结。从立案、调解再到案款全额执行到位,全程仅用时数日。
房县法院深入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不断完善全链条高效解纷模式,创新以“诉前保全+诉中调解”机制无缝衔接,既有效固定了财产,也确保调解成果能够及时履行,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避免案件陷入冗长的审判和执行程序,真正实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为涉诉企业提供了一条高质效、低成本的纠纷化解路径,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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