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周丽丽)“公司有订单了,我又可以回来工作了,家庭生活也有保障了......”工友小花满心欢喜地向检察官诉说着。
近日,随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走进随县某公司,原本落满灰尘的操作间已焕然一新,曾经空旷的车间也渐渐有了人气。这是该院联合县司法局探索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举措的一个缩影,也是充分发挥检察司法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写照。
小花所在工厂的法人L系东莞某公司和随县某公司法人,其曾因经济纠纷引发故意伤害案被法院判处缓刑,后在随县执行社区矫正。2023年7月,L以需前往东莞处理公司业务为由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经常性跨市县申请。社区矫正机构考虑到L外出期间的监管风险,遂根据随县检司联合会签的《随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征求随县检察院意见。
经检察官调取原案卷宗、审查执行档案,深入村委会、家庭、工厂实地走访调查,以及询问原案被害人及代理律师意见,随县检察院核实了L原案及社区矫正执行相关情况。
“受多方因素影响,L公司订单量急剧下滑,两公司员工仅剩10余人,其随县公司因无订单,员工被迫放假,处于半停产状态,以公司厂房作抵押的200万贷款也尚未偿清,公司发展面临严峻危机。但L具有违法前科,且原案矛盾尚未得到妥善化解,外出期间的确存在一定监管风险。”经过一番调查,承办检察官掌握了相关情况。
经与社区矫正机构磋商后,随县检察院决定组织召开一场公开听证会,邀请社区矫正机构、村委会干部、县营商办干部、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人员征求各方意见。
“L违法前科情节轻微,原案矛盾未化解并非L主观意愿所致,且其提存了足额赔偿保证金,从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和公司面临的实际困难考虑,社区矫正机构应批准其经常性跨市县申请。”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L外出期间的有效监管和原案矛盾化解提出了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L的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及外出必要性,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了批准其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的建议。社区矫正机构采纳该建议,办理审批手续后及时根据L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个性化矫正方案,依法落实社区矫正监管责任。
申请获批后,L通过两地公司的联动生产经营,不仅恢复了随县公司生产线的重新运作,还使得20余名工人有了稳定工作。2025年4月17日,L已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如今正忙碌地穿梭于随县、东莞两地,还向检察官发来了东莞公司生产车间的现场照片,工人们正在抓紧赶制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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