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发展一体化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
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放宽投资准入
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
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
扩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放合作。
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发展多式联运,形成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对外经济走廊。
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
发展基层民主
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