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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13日介绍,《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将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4”是指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1”是指能量。标准还对其他营养成分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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