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1个省级纪委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复
上月26日,中纪委明确提出,今年完成省级纪委改革。据中纪委网站,截至5月18日,全国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均获中央纪委批复。据新京报记者统计,截至6月11日,已有12个省区市的纪委,做完了机构改革的“加减法”。一场纪委“重建”行动,正在全国快速铺开。
省级纪委
执纪监督人数占比达57.6%
省级纪委改革,最大共同点是聚焦反腐主业,增设纪检监察室,反腐办案力量明显增强。
今年3月,中纪委完成了本届纪委组建以来的第二次机构改革。
中纪委副书记陈文清曾介绍,这次改革聚焦反腐主业,“纪检监察室总数由8个增至12个;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及时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
已完成机构调整的12个省级纪委,均“复制”上述改革思路,内部机构设置基本与中纪委一致,如全部新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坚决防止‘灯下黑’”。
据中纪委官网报道,此次首个完成机构改革的是北京市纪委。4月18日公布成立纪委干部监督室,当天下午就收到了举报信。“可见社会关注度之高。”北京市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耿新说。
机构改革后,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中,纪检监察室多数为7至8个,河南省纪委最多达11个;四川、北京增至9个。而四川原来只有4个纪检监察室,增加125%。海南、江西、江苏、四川、湖北的一线执纪监督人员,占比都在60%以上。
此前,各省级纪委的纪检监察室,多按地域、单位“分工”,也就是“划片”监督。改革后,不仅监督“地域”,还监督“领域”。
例如广东,教科文卫领域就从省直单位中单独抽离,由新设的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广东的这一特殊安排,有其现实考虑。去年,广东教科文卫领域597人落马。
一些地方还多做了“加法”,比如广东、河北新设了信息管理处(信息技术保障室)。广东省纪委副书记钟世坚称,这道“加法”,一方面为适应网络反腐需求,信息技术保障室代管广东省纪检监察网络舆情中心;另一方面强化现代科技反腐力量,“腐败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复杂、而且智能化作案越来越多”。
有些地方在调整部门之前,先“清理门户”。山西省委发文要求开展“净化队伍”行动,对不适合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年初至今,已经查处案件42件,处分46人。
市县纪委
改革思路仍在“构思”
不同于省级纪委,市县纪委的机构改革模式,目前仍在“构思”中。
湖北孝昌县纪委常委汪贵安对新京报记者介绍,去年中纪委首次机构改革调整了议事协调机构,孝昌县纪委随后跟进,“县纪委的议事协调机构由94个精简到16个”。
但今年3月中纪委第二次机构改革后,孝昌县纪委并没有立即行动。“省里已发文,要求等待统一安排。”
其他省份的市县纪委改革,也在探索中。辽宁省纪委发文称,“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要抓紧调研,待明年条件成熟后适时推开”;安徽提出将选2个县试点。
上月26日,中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做客中纪委官网在线访谈时表示,“地市县的情况,不同于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如何转,需要研究”。
“今年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要完成机构调整,明年推进到地市纪检监察机关,后年推进到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杨晓渡说。
改革虽然后年才到县级,但汪贵安认为,改革方向很明朗,上层纪委“老虎”、“苍蝇”一起打,特别强调“打老虎”,而基层纪检的重点则是怎么才能拍住“苍蝇”?
“中纪委的两次机构改革,都强调聚焦主业,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汪贵安说,市县纪委的下一步改革,同样要聚焦主业,增加一线的执纪监督力量,“面对基层,拍‘苍蝇’的任务更重,所以更应该增强办案力量。通过机构改革做‘加减法’,增加一线执纪监督的人员配置,才能及时发现问题。”
自2009年起,孝昌县等全国数十个县市推行了纪检派驻机构“统一直管”改革,撤销了原有的“一对一”派驻纪检组,设立“大纪检组”或“纪工委”,分片负责辖区各单位。“大纪检组”或“纪工委”都由县纪委垂直领导,人、财、物(即工资、福利待遇)都由县纪委承担。
汪贵安认为,4年实践表明,“统一直管”模式适合基层纪检,有利于“拍苍蝇”。以孝昌县为例,“统一直管”后查处的案件数量,是“统一直管”前3年总数的3倍。
有的市县纪委为“拍住苍蝇”,升级了派驻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规格。
甘肃武威市选取了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务局和林业局4个重点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由副县级升为正县级,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甘肃日报报道称,改革后,去年至今共查办案件10件,处分13人,“实现了部门派驻机构查办案件零的突破”。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等受访专家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市县纪委的机构改革应围绕这一思路展开,“关键在于双重领导体制如何创新?‘统一直管’的‘大纪检组’、‘纪工委’模式,以及升级重点单位纪委书记的规格,做出了有益尝试,值得借鉴。”
派出机构
强调纪委书记“独立性”
此前,由于一些国家部委不断发生大要案,纪检派出机构受到了质疑。受访专家认为,纪检派出机构发挥作用,须理顺纪检组和党组之间的关系。
中纪委官网曾刊文提出,“纪检组和党组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纪检组长作为党组成员当然有利于纪检组长参与集体决策,拥有投票权而不仅仅是列席会议,但是其是否要服从党组的决定是个矛盾”。该文章称,在原卫生部参加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试点时,时任卫生部部长就提出一个问题,“纪检组组长是党组成员,是否要执行党组决定?”
今年3月中纪委第二次机构改革后,上述局面已有改观。各中央单位均强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专职性”、“独立性”,剥离了之前纪委书记的其他兼职。
证监会纪委监察局发文称,“过去,特别是派出机构的纪委书记多数是兼职,难以保证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证监会党委作出决定,把全系统单位的纪委书记均设为专职,不再兼任任何行政职务”。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独立”后,各单位开始约谈“施压”。
如交通运输部,上月,该部党组成员分率7个约谈组,约谈了63个部属单位204名党政主要领导及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
值得关注的是商务部,明确了党组和纪检组如何沟通配合,制定了“党组和纪检组加强沟通协商的意见”,规定干部选任等七个方面,党组要与纪检组沟通协商。
一央企员工对新京报记者说,“纪委地位明显提高了,今年几次会议都强调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职责,原来可没有这么频繁”。
程文浩认为,上述举措,都是在解题,双重领导体制如何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纪检组和党组之间的关系怎样协调?“这是今年的重点。三中全会确定了改革思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4月到5月,王岐山书记一个月内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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