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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珂)10月1日起,武汉正式开始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但有市民反映,为何到6日,预售资金,仍要交给开发商?
据了解,虽然监管新规于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却是针对10月1日之后领取预售证的项目,而非10月1日后开始销售的项目。10月8日前所有在售楼盘,都是于9月30日之前领取的预售证。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购房付房款,仍按老办法执行。
那么,商品房预售款何时才进“笼子”?答案是10月20日左右。根据新规,在预售资金被监管后,购房人须通过售楼部专用POS机,将房款存入监管账户,开发商不得直接收钱。付款方式发生的变化在于,首先购房人要签订新版购房合同,合同上注有监管账号,购房人必须通过专用POS机或到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首付款。
武汉市房管局提醒,届时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首先要检查开发商是否使用了新版购房合同,再看预售许可证上有无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并需要在专用POS机上刷卡。一旦遭遇开发商要求购房人将资金打入其他账户,可立即向房管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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