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3年法治湖北建设的行动方案
按照《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湖北法治建设实际,今年法治湖北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七项行动,共23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治建设考评体系构建行动
1.根据《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并确定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第一季度)。
2.按照法治湖北建设的总体要求,各地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各部门按照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工作进度。(第一季度)
3.统一制定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第二季度)。
4.推动将法治建设推进情况纳入省直和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制定责任奖惩措施(第一季度)。
(二)开展法治建设试点行动
5.选择部分市(州)、县(市区)开展法治建设试点,摸清情况,找准方向,探索法治建设的新路子。拟确定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作为市一级试点,并在全省选择20-30个不同区域、不同发展程度、有代表性的县(市区)作为县一级试点(第一季度)。
6.选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卫生、教育、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民政、交通、城管、城建等行业开展法治湖北建设行业试点(第一季度)。
7.召开法治湖北建设动员大会,对法治湖北建设进行深入动员(第一季度)。
8.召开“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对法治建设试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第三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