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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昌尔在法治湖北建设座谈会上要求: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

发布时间:2012-12-14 06:19:18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邹汉青、通讯员楚宗山)昨日下午,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召集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法学界专家,就《法治湖北建设实施意见》起草制定工作进行座谈。他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务实推进“法治湖北”建设。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张昌尔指出,建设“法治湖北”肩负双重使命,既是我省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又是我省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和制定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实施意见的制定,要坚持改革创新,在充分吸收我省依法治省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条对照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新定位、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法治湖北”建设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要坚持务实推进,彰显湖北特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监督等各个环节,着力解决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现实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打造湖北软环境的核心竞争力。要坚持“法治至上”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营造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序法治的生动局面,使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人民权益切实保障,使法律成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使法治精神成为社会崇尚的普遍共识,在全社会形成敬法、信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张昌尔强调,要进一步整合资源、集思广益,集中攻关、加快进度、倒排工期,全力以赴确保高质量完成实施意见起草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