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双创”引向深入的五大措施。其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落实研发费用按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的政策,并研究加大政策力度”等财税政策被置于重要位置。
税收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支持创新的重要支撑点。近年来,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扩大研发加计扣除等多样的减税降费政策在支持“双创”中逐渐发挥效力。
据统计,2018年,全国市场主体数量突破1亿大关,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361万人。减税降费带动创业创新,创业创新支撑高质量就业。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介绍,减税力度的逐年加大,持续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热情,激活了“双创”的“一池春水”。
政策叠加释放红利
2016年以来,国家多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2019年,国家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作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先手棋”,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的减税红利。政策的多层叠加让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其中都能找到适合自身创业创新的税收支持,为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江西搏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搏鹰实业”)负责人彭志勇在创业之初就享受到了税收“实惠”。2010年,搏鹰实业刚创办时,正好赶上了家乡大力招商引资,税务部门根据企业主营加工出口欧美订单的箱包业务,为搏鹰实业“量身定制”了涵盖公司开户、生产经营、出口退税等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并不断压缩退免税办理时间。随着税务部门减税降费力度持续加大,仅2018年,搏鹰实业就享受各类税收优惠千余万元。
“减免下来的税款,盘活了企业资金,为创办扶贫车间提供了助力。”彭志勇说,如今公司先后在江西省万载县17个乡镇创建29个“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就业人员580人,并为157个贫困家庭提供了就业保障。和彭志勇一样回到家乡“闯事业”的还有黄春梅。她所在的广西崇左市湘桂糖业有限公司,受益于增值税税率的接连下调,公司今年可减少缴纳增值税超千万元。
2018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允许企业委托境外发生的研发费用纳入加计扣除范围,并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的政策进一步推广至所有企业,这让许多企业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山东莱州联友金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电池隔膜的高新技术企业,仅2018年企业享受7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就达到446万元。
公司董事长方开东说,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得益于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通过过硬的技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2019年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公司全年预计减税约106万元,下一步公司将把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研发投入,进一步培育自主创新能力。
减税又“简政”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多次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把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税收工作的主题,摆在议事日程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
近年来,税务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针对广大创业“新人”推出压缩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办理时间、推行电子税务局等一系列优化征管服务的举措,为他们带来了全新体验。
税务部门考虑到初创企业办税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通过建设“智慧税务综合体”,使纳税人可以全面体验智能导税分流、云桌面办税、移动办税、自助办税终端等,享受便利的办税服务。
2019年初,税务总局专门设立小微企业服务处,负责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涉税服务,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切实维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各地税务部门也纷纷推出了一些为科技型企业“量身定制”的征管便利化“自选动作”。
江西通过网报系统,新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智能通”功能,一键生成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等各项表格,增强科技型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主动性和准确性。上海合并“研发支出”辅助账4张表单,新表较原表填报内容减少了80%以上,得到当地创业创新主体的热烈欢迎。宁波举办“扶·青云志”税企沙龙活动,为创客们提供创业创新最新政策解读及涉税热点辅导,并搭建起税企长效沟通联动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对中小企业创新的纳税服务举措,把对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好,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活力,把“双创”持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