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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系列窝心事 市民购房14年难办证 本报公益律师为购房者讨回公道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5日08:26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李女士买房后遭遇一系列窝心事:开发商跑路了,房屋被法院查封冻结,名下房产还被假房主在银行抵押,买房14年都办不了房产证。所幸她遇到了本报公益律师,终于拿到了房产证。3日,李女士赶至武汉市民之家,将一面锦旗送到本报公益律师手中。

李女士于2005年9月出资48万余元,购买了位于汉口江汉路某大厦的一套建筑面积162平方米的住房。开发商与她签订的协议约定2006年12月31日前办房产证,但一直未兑现。后来,李女士才得知,该开发商因债务纠纷,名下房子全部被法院查封冻结。

此后,开发商跑路了,李女士在长达十几年的维权后,还是没有办下房产证。

2018年6月,李女士向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朱宏伟律师求助。朱律师联合另一公益律师李明照为李女士办理了援助手续,迅速将该开发商起诉至法院。法院经传票传唤,该开发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同年12月6日,江岸区法院经缺席审理后,判决该开发商协助办理房产证。

2019年初,执行法官向房管部门作出解除房屋查封以及协助办理过户的裁定书。哪知李女士在房管部门办证的过程中,又被告知该房屋还设有抵押权,无法办证。

哪来的抵押权呢?经朱律师调查,案外人陈某于2002年与该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办了贷款,陈某于2017年提起诉讼要求办证,并申请了强制执行。江岸区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中认定陈某与该开发商之间为虚假房屋买卖,同时认定李女士才是讼争房真正的购买人。

朱律师又将房管部门作为被告,发放贷款的银行以及陈某作为第三人,向江岸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依法撤销对该房屋上所设立的抵押权登记。后经法院协调,房管部门同意解除抵押。2019年11月29日,李女士顺利办理了房产证。

【责任编辑: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