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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候选事件: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20:50 来源: 荆楚网

2015年7月公益诉讼试点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为加快美丽湖北、健康湖北、法治湖北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多次得到省委、省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肯定。但不容忽视的是,实践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仅仅依靠检察机关自身难以解决和克服。因此,省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加强我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在多方努力下,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的充分发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决定》主体部分包括六个方面内容:提高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总体要求;对本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各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对各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要求。

强调湖北特色。《决定》坚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突出湖北特色,把检察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推动“一芯两带三区”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

突出问题导向。为解决检察公益诉讼调查核实难、线索发现难、鉴定评估难、赔偿金管理使用难等问题,《决定》对各级国家机关在支持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明确要求。

鼓励探索创新。《决定》与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谋而合,第一次在省级人大立法层面,鼓励各级检察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范围进行探索,规定其依法在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电信互联网涉及众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拓展对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保护范围,实现公益诉讼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日报》在该报头版头条以“依法推进,方可行稳致远”为题予以报道。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决定》电视电话会议,对《决定》的贯彻落实进行全面部署。目前,《决定》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成效初显。全省检察机关在《决定》明确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电信互联网涉及众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探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8件,取得良好成效,相关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采用。

选送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检察院

法治事件 【纠错】编辑:邱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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