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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让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9日17:05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扬 通讯员陆明)12月2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三级法院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

2019年以来,全省三级法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原则,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企业家健康成长为目的,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自觉进行经济影响评估,防止就法律讲法律、就程序走程序、就办案而办案。

今年1月2日,省法院下发《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规定》,正式确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并入选首届“湖北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案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表示,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要求办理涉及企业案件时,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各个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有效避免了“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跑一批企业家”的情况出现。

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省法院主动对接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黄金30条”,出台深化“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工作实施方案,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的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营商环境优化的治理效能。

为切实解决政府招商引资“政策不延续,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省法院制定《关于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并审结两起影响较大的涉营商环境行政案件。“一起特许经营行政协议案件,我院二审改判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1400余万元;另一起行政协议案件,涉案土地4000余亩,涉案金额十余亿,我院判决政府继续履行协议,并就后续履行问题作出司法指引,成为近年来我省判决政府继续履行行政协议的涉营商环境第一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黄莹介绍。

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让企业“打官司”不再被执行难所困。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坚持公正、文明、善意执行原则,既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保障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充分体恤企业面临的现实困境,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创新运用“活封”、“活扣”等方式,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为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纾困解难。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66715件,执行到位金额794.71亿元,为企业发展营造可预期的诚实信用环境。

湖北 法院 营商环境 【纠错】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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