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2月21日电(记者闫睿)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深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该院就进一步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提出“十条措施”,通过健全完善全方位保护服务的制度体系,回应市场主体对司法办案提质增效的期待、企业及企业家对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期盼、产业转型升级对高质量司法服务的需求,以司法的力度温度助力企业拼经济、促发展。
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介绍,“十条措施”涵盖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各领域,包括深化做实涉案企业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畅通商事解纷便民通道、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创新发展、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支持监督依法行政、破解案件执行难题、发挥破产重整功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十方面重点。
据了解,“十条措施”中,既吸收了湖北省法院近年来探索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核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的部分试点成果,又推出了一系列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流域综合治理的举措,有助于稳定市场主体法治预期。如针对司法降本增效问题,全面压缩诉讼周期,持续推进线上立案“一网通办”,线下立案“只跑一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失信预警守信激励机制。同时,依法监督政府守约践诺,加速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常态化机制建设。
举措还聚焦强化流域综合治理、壮大科技产业等湖北发展实际作出部署。如针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在工业园区设立联合保护工作站、巡回法庭全覆盖,全面推广知识产权“简案快办”审判模式。对知识产权恶意侵权“严”字当头,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使侵权者付出更大代价。建立长江流域(湖北段)水资源环境公益诉讼集中管辖制度,加强长江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