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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被带回家后自燃 武汉外卖员引发火灾被行拘十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4日17:45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严运涛、通讯员汉消)8月31日7时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社区一栋居民楼4楼突发火灾。接警后,武汉市消防救援指挥中心迅速调派关东消防救援站出动4辆消防车、19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员到场时发现,现场为一男子私自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回家中引发的火灾。起火的锂电池已被男子使用金属托盘转移至楼下空旷地带。在众人合力扑救下,明火已被彻底扑灭。

南湖社区副书记张玲说:“当天早上,有居民称这一栋的4楼发生了火灾,社区和物业的工作人员立刻赶了过来,在楼道时就发现有很呛人的烟味,到达4楼后,起火房间的上空全都是黑烟。”因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扑救及时,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消防员对起火电池进行仔细检查,在确认无复燃危险后撤离。

据男子姚先生讲述:他从事外卖行业,平时使用电动自行车较多,起火的锂电池是他从共享充电柜中租用的。头天晚上,他在回家休息时,因担心停放在室外的电动自行车内锂电池被偷,便顺手将锂电池带回家中。次日早上,锂电池就发生了自燃,隔壁的室友发现后,马上通知正在室外的姚先生,同时向社区报告火情。正在小区附近的姚先生接到通知后火速赶回家中,发现整个房间被黑烟弥漫,他迅速拿起桌上的托盘,将正在冒烟的锂电池放入金属托盘内往室外转移。在到达二楼时,锂电池突然发出滋滋的声响,姚先生立刻放下盛着锂电池的金属托盘,并往后撤离。随后,锂电池发出一声巨响,瞬间蹿出半米高的火焰。好在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及时赶到,迅速将明火扑灭,并与姚先生一起将锂电池转移至室外空旷地带。

火灾发生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实地勘察了现场。最终确认,该事故是姚先生因个人过失行为引起火灾,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事后,姚先生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武汉消防提醒:锂电池由于循环寿命长、绿色环保、充放电速度快、容量大等优点,被广泛运用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宝、笔记本电脑、新能源汽车、无人机等各种领域。但在过充和短路的情况下,就很容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我们应避免将锂电池放置在高温环境下使用,不要私自拆卸、维修或改装锂电产品,更不可将锂电池放置在家中或充电。当遇到锂电池起火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断开电源,再用水或者水基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遇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求救。

【责任编辑: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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